建筑高度不超过1OOm的一类高层建筑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部位有哪些?

    1 医院病房楼的病房、贵重医疗设备室、病历档案室、药品库。
    2 高级旅馆的客房和公共活动用房。
    3 商业楼、商住楼的营业厅,展览楼的展览厅。
    4 电信楼、邮政楼的重要机房和重要房间。
    5 财贸金融楼的办公室、营业厅、票证库。
    6 广播电视楼的演播室、播音室、录音室、节目播出技术用房、道具布景。
    7 电力调度楼、防灾指挥调度楼等的微波机房、计算机房、控制机房、动力机房。
    8 图书馆的阅览室、办公室、书库。
    9 档案楼的档案库、阅览室、办公室。
    10 办公楼的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
    11 走道、门厅、可燃物品库房、空调机房、配电室、自备发电机房。
    12 净高超过2.60m且可燃物较多的技术夹层。
    13 贵重设备间和火灾危险性较大的房间。
    14 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室。
    15 电子计算机房的主机房、控制室、纸库、磁带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