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网规划中重要用户及保安备用电源规定有哪些?

 1 根据用户用电设备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和中断供电后引起的后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要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2)中断供电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
    (3)中断供电将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或大量产品报废者;
    (4)中断供电将在政治上或军事上造成重大影响者。
    具有重要负荷的用户统称为重要用户。
    2 重要用户除正常供电电源外,还应有保安备用电源。保安备用电源原则上应与正常供电电源来自两个独立的电源,如来自不同变电所(发电厂)的电源,或虽来自同一变电所而系互不影响的不同母线段供电的电源。
    3 保安备用电源由何种电压供电,决定于用户需要的容量和电网的具体情况。一般不采用专线供电方式。保安备用电源的供电容量只限于用户的有关重要负荷,不包括其他负荷。
    4 保安备用电源可由供电部门提供,也可由用户自备。在电力系统瓦解时仍需保证供电的重要负荷,以及通信枢纽、矿井等不能片刻停电的重要负荷,应由用户自备保安备用电源。如重要负荷容量不大,或由电网供给保安备用电源不经济时,应由用户自备保安备用电源。
    5 当重要用户由两路及以上线路供电时,用户侧各级电压网络一般不应环并,以简化保护,当其中任一回路故障重合闸(电缆除外)不成功时,采用备用电源自投,互为备用,以提高供电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