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要求

1.对于按采暖设计而冬期不能采暖的新建工程,跨年施工的在建工程,以及停建、缓建工程,在入冬前均应编制越冬维护措施。

2.越冬工程保温维护,应就地取材。保温层的厚度由热工计算确定。

3.在制定越冬维护措施之前,要认真检查核对有关工程地质、水文资料、当地气温资料等,以及地基土的冻胀特征和最大冻结深度。

4.施工场地和建筑物周围必须做好排水,严禁地基和基础被水浸泡。

5.在山区坡地建造的工程,入冬前应根据地表水流动的方向设置截水沟、泄水沟,使水不在建筑物周围存积,也不得在建筑物底部设暗沟、盲沟疏水。

6.凡按采暖要求设计的房屋竣工后,应及时采暖,并使室内最低温度保持在5℃以上。

在建工程

1.在冻胀土地区建造房屋基础时,应按设计要求做好防冻害处理。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当采用独立式基础或桩基时,基础梁下部应做掏空处理。强冻胀性土可预留200mm,弱冻胀性土预留100~150mm,空隙两侧用立砖挡土回填。

(2)当采用毛石砌筑基础或短桩基础时,应考虑冻胀影响。可在基础侧壁回填厚度为150~200mm的混砂、炉渣或贴一层油纸,深度为800~1200mm。

(3)浅埋基础越冬时,应覆盖保温材料保护。

2.设备基础、构架基础、支墩、地下沟道以及地墙等越冬工程,均不得在已冻结的土层上施工。上述工程越冬时如可能遭冻,应进行维护。

3.支撑在基土上的雨篷、阳台等悬臂构件的临时支柱,入冬后若不能拆除时,支点应采取保温防冻胀措施。

4.水塔、烟囱、烟道等构筑物基础,在入冬前应回填至设计标高。

5.室外地沟、阀门井、检查井等除回填至设计标高外,还应盖好盖板进行越冬维护。

6.供水、供热系统试水、试暖、打压后,如不能立即投入使用,在入冬前应将系统内的残存积水排净。

7.地下室、地下水池在入冬前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越冬维护,当设计无要求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基础及外壁侧面回填土应填至设计标高,若不具备回填条件时,应填松土或炉渣进行保温。

(2)内部残存水应排净,底板应用保温材料覆盖,覆盖厚度由热工计算确定。

停、缓建工程

1.冬期停、缓建工程应停在下列位置:

(1)砖混结构应停在基础上部地梁位置,楼层间的圈梁或楼板上皮标高位置。

(2)现浇混凝土框架应停在施工缝位置。

(3)烟囱、冷却塔或筒仓宜停在基础上皮标高或筒身任何水平位置。

(4)混凝土水池底部,应按施工缝要求确定,并应有止水设施。

2.已开挖的基坑(槽)不宜挖至设计标高,预留200~300mm,越冬时应对基底保温维护,待复工后挖至设计标高。

3.混凝土工程停、缓建时,混凝土应有足够的强度:

(1)越冬期间不承受外力的结构构件,在入冬前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抗冻临界强度。

(2)装配式结构构件的整浇接头,混凝土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0%。

(3)预应力混凝土结构强度不得低于混凝土设计强度标准值的75%;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孔道灌浆应在正温下进行,灌注的水泥浆或砂浆强度不应低于20N/mm2。

(4)升板结构应将柱帽浇筑完,使混凝土达到设计要求的强度等级。

4.各类停、缓建的基础工程,顶面均应弹出轴线,标注标高后,用炉渣或松土回填保护。

5.装配式厂房柱子吊装就位后,应按设计要求嵌固好;已安装就位的屋架或屋面梁,应安装上支撑系统,并按设计要求固定。

6.不能起吊的预制构件,应弹上轴线,做好记录。外露铁件涂刷防锈油漆,螺栓应涂刷防腐油进行保护。

7.有沉降要求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沉降观测记录。

8.现浇混凝土框架越冬时,当裸露时间较长,除按设计要求留设伸缩缝外,还应根据建筑物长度和温差考虑留设后浇缝。后浇缝的位置,应与设计单位研究确定。后浇缝伸出的钢筋应进行保护,待复工后经检查合格方准浇筑混凝土。

9.屋面工程越冬可采取下列维护措施:

(1)在已完的基层上,做一层卷材防水,待气温转暖复工时,经检查认定该层卷材没有起泡、破裂、折皱等质量缺陷时,方可在其上继续铺贴上层卷材。

(2)在已完的基层上,无法做卷材防水时,如基层为水泥砂浆,可在其上刷一道冷底子油,涂一层热沥青玛蹄脂做临时防水,但雪后应及时清除积雪,当气温转暖后,经检查认定该层玛蹄脂没有起层、空鼓、龟裂等质量缺陷时,可在其上涂刷热沥青玛蹄脂铺贴卷材防水层。

10.停、缓建工程复工时,应先按图纸对标高、轴线进行复测,并与原始记录对应检查,当偏差超出允许限值时,应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方案,经与设计、建设、监理单位商定后,方可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