框架-核心筒结构设计注意事项 

《抗规》6.7.2条第二款,框架-核心筒结构一、二级筒体角部的边缘构件宜按下列要求加强: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宜全部采用箍筋,且约束边缘构件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底部加强部位以上的全高范围内宜按转角墙的要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

《抗规》6.7.4条,一、二级核心筒和内筒中跨高比不大于2的连梁,当梁截面宽度不小于400mm时,可采用交叉暗柱配筋,并应设置普通箍筋;截面宽度小于400mm但不小于200mm时,除配置普通箍筋外,可另增设斜向交叉构造钢筋。

《高规》9.2.2条第一款,底部加强部位主要墙体的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宜小于0.3%;

《高规》9.2.2条第二款,底部加强部位约束边缘沿墙肢的长度宜取墙肢截面高度的1/4,约束边缘构件范围内应主要采用箍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