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砌砖基础时,应检查和经常注意基坑土质变化情况,有无崩裂现象。堆放砌筑材料应离开坑边1m以上。

2、脚手架规定

2.1 脚手架构架和设置要求的一般规定:

脚手架的构架设计应充分考虑工程的使用要求、各种实施条件和因素,并符合以下各项规定:

2.2 构架尺寸规定:

(1)双排结构脚手架和装修脚手架的立杆纵距和平杆步距应≤2.0m。

(2)作业层距地(楼)面高度≥2.0m的脚手架,作业层铺板的宽度不应小于:外脚手架为750mm,里脚手架为500mm。铺板边缘与墙面的间距应为300mm、与挡脚板的间隙应不大于100mm。当边侧脚手架不贴靠立杆时,应予可靠固定。

2.3、连墙点设置规定:

当架高≥6m时,必须设置均匀分布的连墙点,其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门式钢管脚手架:当架高≤20m时,不小于5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6m;当架高>20m时,不小于3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4m。

( 2)其他落地(或底支托)式脚手架:当架高≤20m时,不小于4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的竖向间距应≤6m;当架高>20m时,不小于30m2一个连墙点,且连墙点竖向间距应≤4m。

(3)脚手架上部未设置连墙点的自由高度不得大于6m。

(4)当设计位置及其附近不能装设连墙件时,应采取其他可行的刚性拉结措施予以弥补。

(5)小横杆及拉墙杆的端头伸出长度应为150mm。

2.4 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脚手架超过2.2m以上必须安装外围安全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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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在脚手架搭设和使用过程中,必须随时进行检查,经常清除架上的垃圾,脚手架上堆料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砖,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应超过二人。

2.6 墙身砌体高度超过1.2m以上时,应搭设脚手架。在一层以上或高度超过4m时采用脚手架必须支设安全网;采用外脚手架应设护身栏杆和挡脚板后方可砌筑。

2.7 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在叠加一层。

3、垂直与水平运输

运输通道通畅,各类机具完好,严禁带病作业。大于3m以上的墙体砌筑必须设置垂直运输工具或设备(如塔吊、井架)。如果无塔吊或井架,垂直运输可根据现场施工情况考虑上料平台、物料提升机或简易电动滑轮机。但严禁施工人员向上抛砖。

用于垂直运输的吊笼、滑车、绳索、刹车等,必须满足负荷要求,牢固无损;吊运时不得超载,并须经常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修理。

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得过满。吊杆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吊件落到架子上时,砌筑人员要暂停操作,并避开一边。

4、在楼层(特别是预制板面)施工时,堆放机具、砖块等物品不得超过使用荷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