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图编制注意事项

一、竣工图编制的基本内容

竣工图编制的基本内容由以下两方面组成,即总体方面和专业方面。

1、总体方面

(1)项目总平面布置图、位置图。

(2)设计图总目录。

(3)设计总说明。

(4)总体工程图。

2、专业方面包括:设计总说明、总平面图(大的公寓、别墅要有分区域或各居室平面图)、各部位立面图及剖面图、节点大样图、固定家具制作图、电气平面图、电气系统图、给排水平面图(涉及改造部分)、顶视图、建筑立面图(别墅)、效果图、装修材料表。

二、竣工图编制的依据

1、设计图。设计单位提供的作为工程施工的全部施工图包括所附的文字说明以及有关的通用图集、标准图集或施工图册。

2、图纸会审记录。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会审图纸的记录及答复。

3、设计变更通知单。由设计单位确认,建设单位同意后发出的变更图纸内容的文件。

4、技术联系核定单。即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的设计修改,增减项目内容的技术核定文件。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以及材料代换等签证记录。

6、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施工单位向上级反映工程质量事故情况报告,经建设单位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设计单位共同鉴定并提出的处理意见、措施和验证书。

7、建(构)筑物定位测量资料,施工检查测量及竣工测量资料。

8、其他涉及设计变更的文件材料。

三、编制竣工图的方法

编制竣工图的方法基本上可归纳为以下三种,编制单位应根据各地区、各工程的具体情况,采用相应的绘制方法:

(一)在施工过程中,完全按图施工,没有变动者,可在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无变更”字样,作为竣工图。

(二)在施工过程中,有一般性设计变动,能在原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且不影响图面质量可不重新绘制竣工图,可采用电子版施工改绘、施工蓝图改绘、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

1、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将图纸变更结果直接改绘到电子版施工图中,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按下表形式做修改内容备注表:

表1修改内容备注表设计变更、洽商编号简要变更内容(2)竣工图的比例应与原施工图一致。(3)设计图签中应有原设计人员签字。

(4)委托本工程设计单位编制竣工图时,应直接在设计图签中注明“竣工阶段”,并应有绘制人、审核人的签字。

(5)竣工图章可直接绘制成电子版竣工图签,出图后应有相关责任人的签字。

2、施工图蓝图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采用杠(划)改或叉改法进行绘制(在施工过程中变更的内容,用碳素笔在施工图上修改、补充。修改、补充后要引划索引线,注记变更依据,并对变更部位进行编号)。

(2)应使用新晒制的蓝图,不得使用复印图纸。

3、翻晒硫酸纸改绘的竣工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使用刀片将需更改部位刮掉,再将变更内容标注在修改部位,在空白处做修改内容备注表;修改内容备注表样式可按表1执行。

(2)宜晒制成蓝图后,再加盖竣工图章。

(三)凡结构形式改变、工艺改变、平面布置改变、项目改变、以及有其它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图面的三分之一,不宜在原施工图上修改,应按改变后的实际情况重新绘制竣工图。重新绘制的竣工图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竣工图的比例应与原施工图一致,设计图签中应有原设计单位人员签字。并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填写有关栏目,在“变更情况”一栏填写 “重新绘制”字样作为竣工图。

四、编制竣工图的质量要求

编制竣工图的质量要求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内在质量标准,竣工图必须反映出施工结束后的最终实际状况。二是外观质量标准,竣工图纸要做到幅面整洁、图形清晰、标志醒目、标注位置合理,达到查阅迅速、利用方便之目的。三是使用质量标准,主要是所用纸张、书写、裱糊、盖章印泥印色等材料质量应符合档案长期安全保管要求,具体为:

1、竣工图的图形和有关文字说明必须清楚准确、反映现场变更实际。做到图、物、文字一致,没有错误、遗漏和含糊不清的地方。在关系到结构安全问题上,须画出节点图。材质、材料、大小要与实际情况相符。

2、蓝图的修改可根据变更的具体情况选用“杠改”(划改)法和“叉改”法,不能刮改,也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改等方法修改图纸,以保持图面整洁。用施工蓝图编制竣工图时,应使用新蓝图,禁止用在工地上受到磨损残缺不全和有油垢的旧蓝图编制竣工图。

3、修改竣工图必须按照建筑制图等国家标准或规定要求绘制,竣工图样上各专业名词、术语、代号、图形文字、符号和选用的结构要素以及填写的计量单位均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定。

4、编制“竣工图”必须用碳素墨水书写和绘制,不得用圆珠笔或其他易于退色的墨水绘制,以便长期保存。修改图时字体应采用仿宋字,字体的大小要与原图采用字体的大小相协调,不应出现错字、别字、草字等。

5、图上各种引出说明,一般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得相互交叉,不遮盖其它线条。

6、修改的内容和有关说明均不得超过原图框。

7、竣工图要具备完整的图样目录或文件目录。

8、所有竣工图均须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 “竣工图”标志章。 在住建设部颁布的档案管理规范中有明确规定,不能做成标签式,要用蓝色油墨或者红色油墨加盖竣工图章。竣工图标准章中的内容填写要齐全、清楚,不得代签。每张图纸都应加盖“竣工图”标志章(图纸目录也应加盖),其位置应在设计图标的上方或左方空处,不可加盖在图形或说明上。按立卷要求,图纸折叠后图标外露,“竣工图”章加盖在这个位置,可一目了然的看出此张图是竣工图,而不是施工图。竣工图章应使用不褪色红印泥。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竣工说明要规范

1、编写竣工说明:开工日期、对原设计做了哪些变更、使用了哪些主要材料需写清楚。建筑幕墙的竣工图要有设计说明,内装饰工程可以不要设计说明,但竣工说明必不可少。

2、竣工说明不能照搬设计说明,尤其不能出现“建议使用什么材料”之类字句。

3、竣工说明内容要全面,不能缺项。按规定格式进行编制,做到条理清晰,达到竣工说明的作用。

(二)受力较大的部位,须画出节点大样图

1、对于大型吊灯等受力较大的部位,需画出节点大样图,在图纸中需标注出相应的详细尺寸。

2、受力较大的部分需画剖面图、局部节点大样图。

(三)工程局部标注要全,剖面标注要清晰

在施工图中,有时会因为比例问题而无法表达清楚某一局部,为方便施工需另画详图。一般用索引符号注明画出详图的位置、详图的编号以及详图所在的图纸编号。索引符号和详图符号内的详图编号与图纸编号两者要对应一致(详图一)。对于工程图中需要剖面图的,应使用剖切符号。剖切符号表示剖切平面的位置及其剖切开以后的投影方向。《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中规定剖切符号由剖切位置线及剖视方向组成,均以粗实线绘制。在剖切符号上应用阿拉伯数字加以编号,数字应写在剖视方向一边。在剖切图的下方应写上带有编号的图名。做到图纸中各种标注相对应,方便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