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建筑市场招标、投标相关问题,各个施工企业都具有较强的竞标能力,企业之间的相互压价、降造的情况也就不可避免。对于中标的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来说,唯一能够作为当事人双方法律行为准则的就是合同条款,另外,签订的合同在进入施工阶段后,由于受到各个方面的影响,也会受到更改的可能。而对于一种生产活动的建筑工程来说,则存在各种客观条件的制约,为了保证工程造价和企业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实现利益最大化,应该努力提高实际工程施工管理和预算、结算管理水平[1]。 

  2 存在问题 

  关于施工管理与相关的预结算管理存在的问题,这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分析[2]: 

  第一,对于工程建设施工中的隐蔽工程问题。每个单项工程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都存在大量的隐蔽工程问题。由于客观条件存在及限制,往往与原设计存在矛盾的隐蔽工程时时存在。比如,地基处理中的地基换填土、三七灰土、砂夹石、局部加深等等问题。如果施工和结算人员不能及时进行现场的考察签证,不能随时掌握实际工程量出现的变化问题,致使编制地基处理预算不能有效及时的反应出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这样就形成了如何把超出原预算的金额要回来的问题,从而影响工程造价和整个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二,考虑和建设单位之间的关系,随意变更设计问题。在变更设计的问题上,往往不经过设计院,而是通过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口头或者书面材料,直接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通知,施工人员则根据相关意见进行相应的施工更改。预算人员往往不能及时的得到这种情况下的变更施工,在工程结算时,预算人员由于没有及时编制变更设计相关的结算,或者编制的结算没有相关设计部门变更设计的通知单,这样建设单位就会不认可相关的结算,使得施工单位的经济损失无法通过结算向建设单位进行调整。 

  第三,施工过程中的突发性情况。当出现工地停电或者停水等情况时,由于没有和甲方及时进行沟通,工地施工人员盲目认为停水或停电是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从而没有工地签证。或者即使有气象记录,在天气恶劣而无法施工的情况下,却没有甲方的工地签证认可。以上这些情况,应该及时办理签证手续,还有包括其他的情况,比如,由于甲方资金问题而造成未能支付后期装修材料的订货款,在预付款上出了问题,从而延误工期;或者甲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上述这些问题都不能够认可甲方的口头承诺,而应该把办理签证手续落到实处。等到工程结算的时候,可以避免甲方把口头承诺当成推诿扯皮的有力武器。 

  第四,施工材料管理人员与预结算人员存在一定脱节现象。他们之间的相互推诿的“两张皮”现象也时有发生。在没有与预算人员进行交流的情况下,材料人员就进行相关的材料采购,或者是材料管理人员对于预算中的材料价格没有正确的认识情况下,而进行盲目材料采购。这样就使得采购材料的价格远远超过预算中的材料价格,工程成本投资大大增加,而影响到了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第五,建设单位盲目提高建筑标准。有些建设单位没有考虑自己的资金能力,盲目提高建筑标准,结算时候才能发现超资问题,而又没有能力去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项,于是就出现无奈的拖欠现象。施工单位就无法支付施工材料费和工人工资,从而形成这样的三角债务关系。由于资金的问题,使得施工企业很难进行正常的运转。 

  3 思考和建议 

  结合笔者实际工作经验,对于上述的问题的相关分析,这里对于如何加强施工、预算以及结算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应该努力全面提高施工人员、材料人员,还有预结算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关的人员整体背景素质在业务中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应该使得施工和材料人员具有一定的预结算以及施工合同相关方面的知识,同样使得预结算人员了解一定相关的施工技术。这样力争做到预算人员会施工、懂设计,而施工和材料管理人员理解相关的预算和合同内容,使得施工、材料和预算人员能够做到既能做到分工不同,又能做到紧密配合,力争使得所有相关技术人员都应该具有综合素质,这也是有效避免上述原因分析中的脱节和两张皮的问题。 

  第二,全面了解工程现场基本情况。做好工程预结算工作,就要首先了解项目工程现场基本情况,并通过对多种施工方法和工艺的比较,进行概预算编制的确定。如因砂石料在工程施工中的需求量较大,其价格会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价格,因此我们可以对项目施工现场的布置,砂石料的开采和运输等的深入了解,然后选择合适的材料构建和设备存放点,并准确地计算出是否需要二次搬运和运距。 

  第三,施工人员应该及时对于甲方要求的变更设计,通过相关的设计部门的变更设计通知书进行,把相应的变更后的设计相关内容让甲方工地代表进行签证认可。同时相关的签证工程数量编制变更设计的预算问题,也应该由预算人员进行递交给甲方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甲方工地代表进行签证认可相应的变更应该作为一条严格遵守的规章制度来执行,这样才能有效避免上述存在的问题,有利于竣工后的结算问题。 

  第四,高度重视工地现场的现场签证问题。相关的工期、质量和造价问题涉及到双方的,不能仅仅通过口头承诺,而应该随时办理签证手续,才能有效避免推诿扯皮。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造价预算控制人员要切实落实合同造价预算的内容,将其作为控制的重要一环。并从经济、技术、合同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做好现场签证工作。对原合同价格中主要费用进行正常计量、严格结算程序,派专人随时监督,保证各项费用如期、正常地发生。防止超前过量支付。当出现超支现象时,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做出反馈,研究对策进行适当处理,力争把工程造价损失降到最低。这里应该提升现场签证的高度,对于没有现场签证的施工应该拒绝执行。 

  总之,从事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控制的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控制问题,理解其重要地位及重大意义,进而深入研究和探讨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控制问题。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探索和寻找建筑工程造价预算控制的新途径、新方法。切实解决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工程造价问题,确保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及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