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的概念

工程造价直义就是工程的建造价格。工程造价有如下两种含义:广义的工程造价是指建设一项工程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费用,这是对应于投资主体和项目建设单位而言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工程造价就是工程的投资费用,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就是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狭义的工程造价是指工程价格,即为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土地市场、设备市场、技术劳务市场,以及承包市场等交易活动中所形成的建筑安装工程的价格,通常是指建筑市场上承发包工程的承包价格。

两种含义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投资管理范畴,后者属于价格管理范畴。区别工程造价的两种含义,其理论意义在于为投资者和以承包商为代表的供应商的市场行为提供理论依据。区别二重含义的现实意义在于:为实现不同的管理目标,不断充实工程造价的管理内容,完善管理方法,更好地为实现各自的目标服务,从而有利于推动全面的经济增长。

工程造价的起源与发展

我国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大致经过了以下三个阶段的历史演变:

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属于无统一预算定额与单价情况下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这一时期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按设计图计算工程量。当时没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是由估价员根据企业积累的资料和本人的工作经验,结合市场行情进行工程报价,与业主进行双方洽谈而达成的最终工程造价。

第二阶段,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初期,是有政府统一预算定额与单价情况下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属于政府决定造价。这一阶段的延续时间是最长的,而且它的影响最为深远。工程造价的确定主要是按设计图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套用统一的预算定额和单价,计算出工程直接费,再按照规定计算间接费及有关费用,最终确定工程的预算造价,并在竣工后编制出结、决算造价,经审核后的即为工程的最终造价。

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这段时间造价管理沿袭了以前的造价管理方法,同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家建设部对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提出了“控制量,放开价,引入竞争”的基本改革思路。各地在编制新预算定额的基础上,明确规定预算定额单价中的材料、人工、机械价格均作为编制期的基期价,并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在规定的幅度内予以调整;同时在引入竞争机制方面做了新的尝试,建筑产品价格从根据国家预算定额、计划价格的计价模式,逐步走向根据国家预算定额、物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市场指导价,并受承包合同条件制约的计价模式,即清单计价模式。

传统定额计价

1)单位估价法确定工程造价

①用单位估价法确定工程造价的计算公式

单位工程预算直接工程费=[Σ(工程量×预算综合单价)]×(1+其他直接费率)

②计算步骤

计算工程量→套预算综合单价(预算定额基价)→编制工料分析表→计算其它费用、利税并汇总造价。

单位估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然后套用各地区、各部门统一编制的综合单价,其特点是工作量小、计算简单,但在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采用单价法计算的结果会偏离实际水平,造成误差,往往需要利用一些系数或价差弥补。

2)实物量法确定工程造价

①实物量法确定工程造价的主要公式

单位工程预算直接工程费=[Σ(工程量×材料预算定额用量×当时当地材料预算价格)+Σ(工程量×人工预算定额用量×当时当地人工工资单价)+Σ(工程量×施工机械台班预算定额用量×当时当地机械台班单价)]×(1+其他直接费费率)

②计算步骤

计算工程量→套预算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定额→统计汇总单位工程所需的各类人工工日消耗量、材料消耗量、机械台班消耗量→根据当时、当地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单价,汇总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计算其他各项费用→汇总造价。

采用实物量法确定工程造价,由于所用的人工,材料和机械台班的单价都是当时当地的实际价格,所以编制出的预算能比较准确地反映实际水平,误差较小,但是,由于采用这种方法需要统计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还需要收集相应的实际价格,如果市场信息少,市场价格就难以准确掌握,因而工作量较大,计算过程繁琐。

工程量清单计价

1)计算公式:总报价=Σ(工程量×综合单价)+开办费用

2)计算步骤

计算工程量→提供分项目名称的实物工程量清单→计算综合单价→计算开办项目费用→汇总工程造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需要有统一的项目划分,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清单,承包商可以根据工程特点、自身条件、市场价格确定综合单价,自主报价。这种方法工程投标单位不需要计算工程量,工作量小,可以集中精力搞好施工组织设计和市场询价,但是目前还没有适应于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消耗量定额。

3)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传统的定额计价相比,有以下特点:

①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各种税费等。不像以往定额计价那样有定额直接费表和各种费、税、材料价差表之后才能知道工程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施工招投标。

②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从而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报价。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很大程度上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以往的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真正体现。

③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平等的报价基础,结算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计量实际完成数量,也就是说数量可以调整。

④投标单位报价的多样性,有利于逐渐推行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的目的。

存在的问题

每种计价方法都有它自身的特点,不足之处也难以避免。

1)单位估价法计价方式的不足

①量、价合一,价格相对滞后,不能在市场中及时、有效地反映建筑产品价格。

②综合定额的综合程度大,施工实体消耗和非实体消耗不分,不利于企业发挥优势,积极改进施工方案,提高竞争力。

③按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子目,按规定费率取费,执行文件政策调整,企业自主定价权力小。招投标往往变成了实际上的费率招标,不能充分体现市场公平竞争,也难评定是否低于成本价。

2)实物量法存在的问题

实物量法已成为国际社会编制建设工程造价的惯例,我国加入WTO后,作为服务贸易的建设工程市场,将全方位对外开放,国外的设计、施工企业必将进入我国市场,而我国的设计咨询机构及建筑施工企业也必然要进入国际市场。因此,深化工程造价管理的改革,熟悉、应用和推广这一国际惯例,已成为当务之急,它是深化工程造价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大改革。但是推行实物量法技术难度较大,因此,当前需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推广这一方法。

由于长期以来实行单位估价法,因而设计、施工企业尚未建立自己的定额资料库,也缺乏实际数据的积累,所以在短时期内推行实物量法确实有一定的难度。

3)工程量清单计价存在的问题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在于打破由政府的造价管理部门统一单价的做法,让企业能充分发挥自己的价格和技术优势,积极地在竞争中形成价格。但是,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施工企业并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许多中小施工企业根本就没有企业定额。所以在进行工程量清单报价时,往往是按照预算定额中相应子目的消耗量,乘以本地区内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市场价,得到直接工程费,再加上由费率定额制定的按企业类别或工程类别确定的综合管理费和优惠折扣系数,便得到了综合单价。这种做法的实质还是沿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只是表面形式的变换而已。因此,要建立真正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应使各企业尽快编制本企业的企业定额,并建立本企业的价格信息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