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签证,不包含在施工合同和图纸中,也不像设计变更文件有一定的程序和正式手续。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难免会遇到需要签证的工程量。那么,施工企业该如何做,才能处理好工程签证,顺利拿到钱呢?一定要注意这九大技巧!

一、现场签证的主要内容

  1、现场经济签证包括:

  (1)零星用工。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用工等。

  (2)零星工程。

  (3)临时设施增补项目。

  (4)隐蔽工程签证。

  (5)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

  (6)议价材料价格认价单。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价差的材料,需要在施工前确定材料价格。

  (7)其它需要签证的费用。

  2、工期签证包括:停水、停电签证;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工期拖延。

二、现场签证的重要作用

  工程结算主要依据有: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定额以及阶段资料汇编等法规性文件,而现场签证以书面的形式记录了施工现场发生的特殊费用,直接关系到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切身利益,是工程结算的重要依据。

  特别是对一些投标报价包死的工程,结算时更是对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进行调整。现场签证是记录现场发生情况的第一手资料。通过对现场签证的分析、审核,可作为索赔事件的处理提供依据,并依据正确的计算索赔费用。

三、工程签证目前存在的问题

  现场签证的处理是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引起争议的部分。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建筑市场的不规范,另一方面是参加建设的各方(包括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不够重视。总的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应当签证的未签证,如零星工程,零星用工等,发生的时候应当及时办理。很多业主在施工中随意性较大,施工中长改变一些部位,既无设计变更,也不办现场签证,待结算时发生补签困难,引起纠纷。

  2、有一些施工单位不清楚哪些费用需要签证,缺少签证意识,进行不规范的现场签证。

  一般情况下,现场签证需要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三方共同签字才能生效,缺少任何一方都属于不规范的签证,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3、违反规定的签证,有些现场管理人员不了解合同当中工程造价发生的有关规定,产生了一些违反规定的签证,这类签证是不能被认可的

四、把好现场签证关是一项重要工作

  作为一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熟悉合同,应特别注意有关成本控制的条款。因为在很多合同中,业主会根据自身的条件和要求约定一些特殊条款,比如,有一个项目要求合同和现场签证必须有总监签字才能生效,无总监签字的现场签证是不能作为结算和索赔的依据。

  2、及时处理,一方面由于工程建设自身的特点,很多工序会被下一道工序覆盖,如基础土方工程,还有一些在施工过程中拆除,如临时设施。另一方面参加建设的各方人员都有可能变动。因此,现场签证应做到一事一签,一次一签,及时处理、及时审核,并填签证费用审核表,计算费用,上报业主,和业主多沟通,当好业主的参谋。

  3、严格签证,这是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履行的职责。利用我们的专业知识,严格分析现场签证就能避免违反规定的签证出现,该签证的就签证,不该签证的就不签证。应当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并熟悉定额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从专业的角度审核签证是否合理、正确,以免最后浪费精力和成本。

五、工程量签证要把握好总体原则

  1、涉及费用签证的填写要有利于计价,方便结算。不同计价模式下填列的内容要注意:

  (1)如果有签证结算协议,填列内容要与协议约定计价口径一致;

  (2)如无签证协议,按原合同计价条款或参考原协议计价方式计价。

  (3)签证的方式要尽量围绕计价依据(如定额)的计算规则办理。

  2、各种合同类型签证内容

  (1)可调价格合同至少要签到量;

  (2)固定单价合同至少要签到量、单价;

  (3)固定总价合同同至少要签到量、价、费;

  (4)成本加酬金合同同至少要签到工、料(材料规格要注明)、机(机械台班配合人工问题)、费;

  (5)如能附图的尽量附图;

  (6)签证中还要注明列入税前造价或税后造价。

六、签证填写的优先次序

  1、能够直接签总价的最好不要签单价;

  2、能够直接签单价的最好不要签工程量;

  3、能够直接签结果(包括直接签工程量)的最好不要签事实;

  4、能够签文字形式的最好不要附图;

  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何时、何地、何因;工作内容;组织设计(人工、机械);工程量(有数量和计算式,必要时附图);有无甲供材料;签证的描述要求客观,准确,隐避签证要以图纸为依据,标明被隐蔽部位、项目和工艺、质量完成情况。

  如果被隐蔽部位工程量在图纸上不确定,还要标明几何尺寸,并附上简图,施工以外的现场签证,必须写明时间、地点、事由,几何尺寸或原始数据,不能笼统地签注工程量和工程造价。

  签证发生后应根据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审核应严格执行国家定额及相关规定。

七、如何对待甲方拒签

  1、在编制签证之前,首先要熟悉合同的有关约定,针对重点问题展开签证理由。

  同时,应当站在对方的角度来陈述理由和罗列签证内容,这样既容易获得签证,又使签证人感觉不用承担风险,只有这样,对方才会容易接受并签证,否则,对方会不愿意接受并拒签。

  2、如果遇到对方有意不讲道理地拒签,实践中可以采用收发文的形式送达甲方(叫一般工作人员去办理)。

  不需要强逼甲方在签证单上签字,只需要在收发文本上签字,这样九可以证明已经收到我方地发文,即使甲方不在签证单签字,超过法定时间,签证也自动生效。

  3、工程签证的内容应尽量保证详细,包括签证的原因(含引用资料的编号)、位置、尺寸、数量、日期、所用材料、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等,签证单后必须附造成本次签证的原始资料,如技术核定单、设计变更、业主联系单等等,否则甲方可能不予签证。

八、填写工程签证的注意事项

  1、签证单一定要详细而简洁,不能说的云里雾里,要让看的人明白签证的内容是什么;

  2、签证单就是乙方对于合同内未规定增加部分或者是合同内变更东西,说白了就是乙方为甲方做东西,向甲方要钱的凭据,所以要根据现场事实求是的报,不能漏报,多报;

  3、乙方在签签证单时要把价格写上,量反映上,审计时能够一目了然!

  签证要说明依据(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计算公式及说明、单价分析,还要附带照片等;

  4、根据施工合同规定哪些属于签证的范围首先要明确,以免糊里糊涂的办理签证给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留下不好的印象,以为你是对自己和别人不负责任,在很多时候设计变更和工程联系单都能作为结算依据时,就不能重复办理签证,以免让别人反感,但不能反映结算内容时必须办理签证;

  5、避免现场签证日期与实际不符。好多问题,都是双方口头商定而不及时签证,事后才突击补办签证手续,这就违背了“任何预算定额材料指导价都是有时间限制”的规定。有些施工单位故意把完成工程量的时间往后推,在签证日期上做文章,以获得不合理的利润;

  6、在办理材料单价的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应注明是否包括采保费、运输费且不必计算损耗,避免结算时重复计算,在签证中要如实签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7、分清直接费和只计税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无法计算工程量或一些特殊的项目,往往以双方商定的具体金额来签证解决。签证中要注明是直接费还是计税不计费,因为直接费可以取费,而后者只能收取税金;

  8、工程签证时间控制:工程签证原则上在相应工程结束后7天内完成,隐蔽工程的签证原则上在下一道工序施工前完成。

九、现场签证需要把握的四大措施

 (一)组织措施

  现场签证,应处理好以下几点:

  1、现场签证必须要有各方主体(业主、监理、施工等)代表签字,同时签证单由几方建设主体各保留一份,结算时由业主亲自交给审计单位,签证单应连续编号。

  2、现场签证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要明确。

  3、现场签证一定要及时,不要拖延到结算时才补签。对于一些重大的现场变化,还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原始资料。

  (二) 技术措施

  技术措施是多方面的,主要是重视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1、现场签证应清楚明确,否则会为结算留下隐患。工程量增加或减少的签证,要具体数据清晰明确;发生的措施费用是在施工单位范围之外签证要留好证据;发生的项目风险不属于承包商应考虑的范围内的,也要作好记录。

  2、隐蔽工程环节。在实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控制过程中,尤其要把好隐蔽工程量签认关。隐蔽工程签证是指施工完以后即将被覆盖的工程部分签证。此类签证资料一旦缺少将难以完成结算。因此,应特别注意搞好以下几方面的记录:

  ①基坑换土、材质、深度、宽度记录;

  ②孔桩填芯深度;

  ③基槽开挖验槽记录等,签证必须真实和及时,不能事后补签。

  (三)经济措施

  工程施工期间,由于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可能造成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产生差额的各类签证。主要包括业主违约,非承包商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及工程环境变化、合同缺陷等。因其涉及面广,项目繁多复杂,需要切实把握好有关定额、文件规定,尤其要严格控制签证范围和内容。

  1、工期延误赔偿的相关签证。按索赔程序原则审核索赔的成立条件,分清责任,认可合理索赔,监理签证、业主审定。

  2、材料单价的签证是影响工程造价的重要因素之一。在办理材料单价签证时,应注意弄清哪些材料需要办理签证以及如何办好;对于所签证的材料单价是否包括材料采购保管费、运输费的应注明,避免结算时重复结算,对于需要办理签证的材料单价,最好双方一起作市场调查,如实签明材料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四)合同措施

  合同措施着重抓好以下几点:

  1、加强合同签订时的管理,若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特别是工程结算方式或价格调整方式描述不够清楚的地方,建议尽可能在合同中明确如下内容:

  ①工程遗漏项目的补充原则;

  ②工程量调整的原则和计算方法;

  ③材料价格调整的原则和方法;

  ④工程保险、履约担保等风险防范的内容;

  ⑤综合单价调整的原则和计价方法;

  ⑥措施费用调整的原则和范围;

  ⑦工期变化对综合单价影响的调整原则等;

  2、遇有设计变更或施工图有错误,如承包商已经开工、下料或购料时,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项目或修正项目,原图纸不变的不用重复签证;已下料或购料的,要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情况等。

  3、停工损失。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电、停水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造成的窝工、材料租赁、机械租赁等停工的损失;对于由于业资金不到位,致使长时间停工造成的损失,双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内以书面形式签证停工的起止日期,现场实际停工工日数与工日单价,现场停工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单价等,并列出明细表;对于定额没有规定,如何界定和补偿,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相同类定额和有关规定来决定。

  总之,对现场签证把关看似简单,其实并不容易,整个控制过程是甲、乙双方的一个博奕过程,作为施工单位现场签证人员要加强自律意识,对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之外的责任事件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签认证明,确保施工承包商的既有利益,同时也不损害投资建设项目业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