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局应用” 

  建筑工程脚手架的计算高度砌筑一般应超过1.2m,砌石应超过1.0m,在市政工程中也应适用。

  因此,在市额说明中应明确说明:对于市政工程砌筑砖石工程,高度大于3.6m采用双排外脚手架,高度≤3.6m采用单排外架;对于混凝土工程应采用双排外脚手架。

2桥台、墩柱的脚手架 

  一般桥台分重力式桥台和轻型桥台。重力式桥台或墙式其围护结构较大,采用双排脚手架,则应按结构外周长长×台高;框架式或组合式桥台应分墙、柱、梁分别计算。

(注:当台、墩柱高度差别很大,则应根据需要编制分高度定额项目或调整系数,其计算规则因而也要有所不同,一般情况应参照下项独立柱计算规则计算。对于总周长大于8m的墩柱可不加3.6m。)

3独立柱、梁 

  在很多水处理构筑物中,有许多独立柱、梁,其脚手架应当参照建筑工程脚手架内容,采用双排外脚手架,单独计算脚手架费用,公式如下:

每根柱的脚手架工程量=(柱断面周长+3.6m)×柱高

毎根梁的脚手架工程量=设计室内地坪(或楼板上表面对于构筑物应增加一项池底)至梁底的高度×梁净长

4大型基础、承台及池底板 

  在实际应用中,如桥梁工程中大型承台、市政大型设备存在大型基础,以及面积较大的池底的脚手架工程,我们常常会因为如何套用定额而感到困惑。

  其实我们可以在市政定额中增加满堂基础脚手架定额或利用其他定额采用换算系数处理。

  很多地区建筑定额规定对于大于20㎡或宽度>3m的设备基础应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

  某省建筑定额规定:凡高于超过1.2m的室内外混凝土贮水(油)、贮仓、设备基础以构筑物的外围周长乘以高度按外脚手架计算,池底按算满堂基础脚手架计算。

  目前,市政工程中承台、池底钢筋绑扎较密,很多施工单位浇筑混凝土并没有搭设脚手架,但并不表示不规范的行为就可以取代应当实施的工程内容。因此市政工程也应规定:>20㎡的基础,构筑物池底应按底面积计算满堂基础脚手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