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通常强调三大控制: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成本控制(近年因生产安全形势比较严峻,据闻又增加一安全控制)。其中成本控制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环节。成本控制效果如何,不仅关系到项目能否顺利完成,而且还直接影响到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本文力图从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角度阐述成本控制的几点看法。

    一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概括的讲就是“开源节流、增收节支”。

    作为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部,对上要认真履行和业主的施工合同,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内容,在此基础上争取最大收益,是为开源;对下,要严格进行物资设备费用管理和劳务分包费用的管理,提高施工质量,降低物资消耗,节约开支,是为节流。工程项目特点的单一性和复杂性,决定了每个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措施不尽相同,无定式可言。笔者结合曾参与的某基地公路项目,谈谈对项目成本控制的个人理解,供大家参考。

    一、开源、增收

    开源、增收措施的业务对象是业主单位,笔者认为要以三个方面为重点:承包合同、优势单价、技术与造价有效结合。重点强调这三个方面的目的,是为变更索赔提供有效依据,争取最大收益。

    1、合理利用承包合同中有利条款

    承包合同是项目实施的最重要依据,是规范业主和施工企业行为的准则,也是成本造价控制人员应重点研究的项目文件。国内建筑市场的饱和以及建筑企业之间的激烈竞争,造成了现在国内建筑市场为卖方市场的现状。卖方市场的表现之一就是业主取得了市场优势地位,比施工企业更具有发言权。在这种情况下,承包合同条款通常更多的体现业主的利益,并使施工企业在竞争中处于较为不利的地位。但这并不是说成本控制人员在合同条款有效利用方面无所作为。合同的基本原则是平等和公正,汉语语义有多重性和复杂性的特点,这造成了部分合同条款可多重理解或者表述不严密,个别条款甚至有利于施工企业。这就为成本控制人员有效利用合同条款创造了条件。在合同条款基础上进行的变更索赔,依据充分,最据说服力,索赔成功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因招投标制度在国内建筑市场的广泛实施,特别是最低价中标原则的实行,施工企业中标项目的利润已经很小,个别情况下甚至没有利润。在这种情况下,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否依据合同条款进行有效的变更和索赔,成为项目是否赢利的关键。缺乏合同依据的费用索赔不能为项目带来利润,甚至会造成利润流失。

    笔者曾参与施工的某基地公路项目,其特点是基地与外界联系只有这一条道路,车流量比较大,要进行拓宽改造,提高道路等级,需边通车边施工。合同中有一条条款规定:“施工过程中,保障公路通车的安全措施费用由业主承担”。依据此条款,项目技术人员和成本控制人员认真制定了安全通车保障措施,包括路边预制钢筋混凝土护墩、荧光灯、夜间照明临时路灯、道路指挥人员、道路指示标牌等,经业主修改批准后进行了实施。此公路项目路线长度2公里,施工工期一年,利用该合同条款,增加了安全防护措施投资近一百万元,并且达到了55%的毛利润。实际上,经业主批准实施的安全保障措施中,许多是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措施,其费用已经包括在项目相关取费中,应由施工企业自行承担的,但依据合同中的这项不严密条款,施工企业成功的进行了费用转移,提高了项目收入。

    该项目另有一合同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在公路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达到道路通车条件,并保证车流畅通”。此条款属于叙述不严密的条款,业主单位的本意是约束施工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做到道路贯通,车流通畅。但此条款对道路通车达到什么具体要求没有说明。我们做出的理解是:“大小机动车辆可顺利通过,无交通堵塞即可”。在施工过程中该业主提出道路路面不够平整,小型车辆通过颠簸厉害,要求我们进行路面处理。我们在和业主沟通的过程中指出:首先,此工程边施工边通车,完全消除路面颠簸现象不现实。其次,合同中要求我们承担的车流畅通义务我们已经完全达到,业主的其他更高要求需业主承担相应的费用。经反复协商,业主最终同意将路面处理作为合同外委托项目处理,采用石渣填筑碾压的方案,为项目增加了约70万的合同外委托收入。

    举证上述两个例子,是为了说明,成本控制人员必须充分认识到合同的重要性,相关条款要反复研究,仔细推敲,发现漏洞,有效利用。

    2、合理利用优势单价

    优势单价是指中标项目中利润空间比较大的合同单价。众所周知,我们在投标的过程中,为中标后谋取更大的利润,会在投标过程中采取不平衡报价的投标方法。不平衡报价的特点是投标单价中有的施工项目单价利润较低,有的施工项目单价利润比较高,特别是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变更增加可能性比较大的项目。这些利润比较大的合同单价就是我们的优势单价。

    合理的利用优势单价,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尽量利用设计变更,增加优势单价的工程数量,从而谋取更大的利润。我们知道,工程施工中实现设计意图可以有多种方式,它们各有优缺点,常常是多选一的问题。比如基础工程,我们可以采用浆砌块石工艺,也可以采取浆砌片石,甚至可以采取干砌块石,当然也可以采取片石混凝土浇筑、混凝土浇筑、钢筋混凝土浇筑等,都可以达到设计要求的基础强度。当然上述方案有的造价高,有的造价低,有的施工速度快,有的施工速度慢。具体到项目的成本控制人员,考虑工程造价高低是次要的,因为是业主单位埋单,成本控制人员考虑的重点是如何多赚取利润。

    还是以上述公路项目为例:在中标单价中,基础砌筑主要有两个单价,一个浆砌块石,一个是片石混凝土。其中,浆砌块石的特点是材料单价低(山区,块石来源丰富),劳动密集型项目,消耗人工数量很大,施工进度比较慢。业主和设计单位基于造价的考虑,采用浆砌块石基础的数量很大。施工企业基于有利于中标的考虑,浆砌块石的投标单价比较低,基本是保本单价。片石混凝土造价高,业主和设计仅在重点部位采用,数量比较少,投标单价比较高,利润空间也很大。

    施工过程中,为迎接上级领导视察,业主单位要求施工单位路基成型工期大幅提前,进行赶工,并要求当成政治任务来完成。按照原来的设计以及施工进度,在要求的工期内完成路基成型可能性不大,必须配合进行设计修改,特别是基础施工。项目成本控制人员充分利用这个有利的时机,通过详细的方案论证提出:因工作面狭小,浆砌块石施工机械化程度低,消耗人工巨大,块石运输存在很大的困难(需通过这条唯一的公路进行运输),施工进度缓慢,无法在工期内完成路基成型。片石混凝土采用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运输车运输,机械化程度较高,浇筑同样数量的基础施工速度比浆砌块石快一倍,基本可保证在工期内完成任务。建议业主单位和设计单位采用片石混凝土浇筑方案。业主经过慎重考虑,最终同意了将大部分浆砌基础修改为片石混凝土基础的变更方案。这个基础施工方案的修改,增加了五千多立方毛石混凝土,相应减少了同数量的浆砌块石,施工单位却增加了七十多万的利润。

    合理利用优势单价,特别要注意抓住设计变更的有利机会,利用不同的施工工艺的特点,尽力说服业主,增加优势单价项目工程数量,增加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