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工程量如何计算?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
  现浇混凝土柱综合基价中,柱划分为矩形柱、异形柱、圆形柱和构造柱四大类。其中,矩形柱综合基价根据柱断面周长不同,划分为1.2m以内、1.8m以内、1.8m以外三个综合基价子目;异形柱不分断面大小,综合为一个综合基价子目。圆形柱综合基价根据柱直径不同,划分为0.5m以内、0.5m以外两个综合基价子目;构造柱不分断面形式及大小,综合为一个综合基价子目。
    异形柱是指柱面有凹凸或竖向线脚的柱、五至七多边形柱;七边以上的多边形柱套用圆柱综合基价。
  构造柱,是指设计要求先砌筑墙体、后浇筑混凝土的柱,而柱至少有一边以墙体为侧模板。
  L形短肢剪力墙,当较长边的墙长在墙厚的4倍以内时,执行柱相应综合基价。
  与钢筋混凝土墙相连的柱,执行钢筋混凝土墙相应综合基价。
  (一)注意事项
  (1)矩形柱、异形柱综合基价子目,是按层高3.6m编制的。层高超过3.6m时,可另列项目计算超高增加费,每超过1m计算一个超高增加费,尾数不足0.5m者不计。套用柱超高增加费综合基价子目。
  (2)圆柱综合基价子目,是按层高6m编制的。层高超过6m时,可另列项目计算超高增加费,每超过1m计算一个超高增加费,尾数不足0.5m者不计。套用圆柱超高增加费综合基价子目。构造柱不计算超高增加费。
  (3)混凝土强度等级及石子粒径,与设计不同时,可以按附录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换算。
  (4)实际使用砾石混凝土时,按附录砾石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换算。
  (5)实际使用泵送混凝土时,按附录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进行换算,并另列项目计算泵送增加费,套用相应综合基价子目。
  (6)实际使用商品混凝土时,另列项目计算商品混凝土场外运输费,套用相应综合基价子目。
  在预算编制时,应根据子目设置条件和换算条件,分别列项计算。
   (二)柱工程量的计算
  柱工程量,按体积以“m3”计算。其体积,按设计柱断面积乘以柱高计算。依附柱上的牛腿的体积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  柱工程量=设计断面积×柱高
  1.柱高的确定
  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表面算至上层楼板表面。
  无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或楼板)表面算至柱帽下表面。
  框架柱的柱高,有楼隔层者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的楼板上表面,无楼隔层者应自柱基上表面至柱顶高度计算。依附柱上的牛腿体积应并入柱身体积计算。
  构造柱的柱高,应自柱基(或地圈梁)上表面算至柱顶面;如需分层计算时,首层构造柱高应自柱基(或地圈梁)上表面算至上一层圈梁上表面,其他各层为各楼层上下两道圈梁上表面之间的距离。若构造柱上、下与主、次梁连接则以上下主次梁间净高计算柱高。
  2.断面面积的确定
  矩形柱、圆形柱,均以设计图示断面尺寸计算断面面积。
  构造柱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与砖墙咬接部分在内)计算断面面积。
  图10—1  柱高的确定
  (a)有梁板;(b)无梁板;(c)框架柱;(d)构造柱
    3.工程量计算应注意
  超高增加费的工程量,为超高层的柱工程量。
  泵送增加费可按单位工程统一计取。若局部采用泵送混凝土时,应将其工程量单列项目计算。
  商品混凝土场外运输费,可按单位工程统一计取。
  例l0—1  若图10—1(a)中,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断面尺寸为400mm×600mm,柱高5.6m,若层高4.5m,混凝土为C20(40),试计算综合基价合计。
  [解]  (1)现浇钢筋混凝土柱:柱子断面周长为2m,因此,应执行矩形柱,断面周长1.8m以外5—22子目。综合基价为9948.76元∕10m3。
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工程量=0.4×0.6×5.6=1.344=0.134(10m3)
  现浇钢筋混凝土柱综合基价合计:0.134×9948.76=1333.13(元)
  (2)现浇钢筋混凝土柱超高:层高为4.5,应计算钢筋混凝土柱超高增加费,执行综合基价5—69,综合基价为113.83元∕10m3。
  超高增加费综合基价合计:0.134×113.83=15.25(元)
  (3)柱子综合基价合计为:1333.13+15.25=1348.38(元)
  例10—2  试计算图10—2所示混凝土构造柱体积。已知柱高为2.9m,断面尺寸为240mm×360mm,与砖墙咬接为60mm。
  [解]  设嵌入一砖墙内的构造柱体积为V1,嵌入一砖半墙内的构造柱体积为V2,则:
    图10—2  某工程构造柱示意图
  V=V1 +V2
  V1=(0.12+0.06/2)×0.24×2.90=0.104(m3)
  V2=(0.24+2×0.06/2)×0.24×2.90=0.209(m3)
  V=0.104+0.209=0.313(m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