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与结算要点有哪些?

  进口设备分为标准机械设备和专制设备两类。标准机械设备系指通用性广泛、供应商(厂)有现货,可以立即提交的货物。专制设备是指根据业主提交的定制设备图纸专门为
该业主制造的设备。
  1.标准机械设备的结算
  标准机械设备的结算,大都使用国际贸易广泛使用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
在合同生效之后一定日期由买方委托银行开出,经买方认可的卖方所在地银行为议付银
行。以卖方为收款人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金额与合同总额相等。
    (1)标准机械设备首次合同付款。当采购货物已装船,卖方提交下列文件的单证后,
即可支付合同总价的90%。
    (2)最终合同付款。机械设备在保证期截止时,卖方提交下列单证后支付合同总价
的尾款,一般为合同总价的10%。
    (3)支付货币与时间。
  1)合同付款货币:买方以卖方在投标书标价中说明的一种或几种货币,和卖方在投
标书中说明在执行合同中所需的一种或几种货币比例进行支付。
  2)付款时间:每次付款在卖方所提供的单证符合规定之后,买方须从卖方提出日期
的一定期限内(一般为45天内),将相应的货款付给卖方。
  2.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
  专制机械设备的结算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预付款、阶段付款和最终付款。
  (1)预付款。一般专制机械设备的采购,在合同签订后开始制造前,由买方向卖方
提供合同总价的10%—20%的预付款。预付款一般在提出下列文件和单证后进行支付:
  1)由卖方委托银行出具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担保金额与预付款货币
金额相等;
  2)相当于合同总价形式的发票;
  3)商业发票;
  4)由卖方委托的银行向买方的指定银行开具由买方承兑的即期汇票。
  (2)阶段付款。按照合同条款,当机械制造开始加工到一定阶段,可按设备合同价
一定的百分比进行付款。阶段的划分是当机械设备加工制造到关键部位时进行一次付款,
到货物装船买方收货验收后再付一次款。每次付款都应在合同条款中作较详细的规定。
阶段付款的一般条件如下:
    1)当制造工序达到合同规定的阶段时,制造厂应以电传或信件通知业主;
    2)开具经双方确认完成工作量的证明书;
    3)提交以买方为受益人的所完成部分保险发票;
    4)提交商业发票副本。
    机械设备装运付款,包括成批订货分批装运的付款,应由卖方提供下列文件的单证:
①有关运输部门的收据;②交运合同货物相应金额的商业发票副本;③详细的装箱单副
本;④由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和数量证书副本;⑤原产国证书副本;⑥货物到达买
方验收合格后,当事双方签发的合同货物验收合格证书副本。
    (3)最终付款。最终付款指在保证期结束时的付款,付款时应提交:
    1)商业发票副本;
    2)全部设备完好无损,所有待修缺陷及待办的问题,均已按技术规范说明圆满解决
后的合格证副本。
  3.利用出口信贷方式支付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
  对进口设备、工器具和材料价款的支付,我国还经常利用出口信贷的形式。出口信贷
根据借款的对象分为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1)卖方信贷是卖方将产品赊销给买方,规定买方在一定时期内延期或分期付款。
卖方通过向本国银行申请出口信贷,来填补占用的资金。
    采用卖方信贷进行设备材料结算时,一般是在签订合同后先预付10%定金,最后一
批货物装船后再付10%,在货物运抵目的地,验收后付5%,待质量保证期届满时再付
5%,剩余的70%货款应在全部交货后规定的若干年内一次或分期付清。
    (2)买方信贷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产品出口国银行把出口信贷直接贷给买方,买
卖双方以即期现汇成交。
    另一种形式,是由出口国银行把出口信贷贷给进口国银行,再由进口国银行转贷给买
方.买方用现汇支付借款,进口国银行分期向出口国银行偿还借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