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

由于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附着于高层建筑结构上,依靠提升设备自行升降,具有较大的势能和不确定因素,故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因此存在较大的施工风险,属于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一旦控制措施不到位或失效,应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导致事故发生。

2011年9月10日上午8时30分,西安市未央路和玄武路交界处的凯旋大厦工地一栋在建30层高楼,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倒塌,这些脚手架是从20-23层坠落的,共造成10人死亡。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使用过程中人为解除附着升降脚手架的防坠装置,下降作业前,操作人员在提升装置下吊点挂钩未钩住主框架的情况下,提前拆除承力构件,而此时脚手架上作业人员尚未拆离,最终造成脚手架架体塌和人员重大伤亡事故,是一起典型的违章操作引起的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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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旁站监管内容

1.旁站人员在作业前必须熟知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是否具备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是否到位,监督操作人员按技术交底内容进行安全作业。

2.旁站人员应监督检查操作人员是否通过三级安全教育,未通过安全教育并合格的不得作业。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所持证件是否符合要求,未持证或证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作业。

3.旁站人员在作业前应检查安全防护、应急通道、照明、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等作业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4.旁站人员在作业前需检查作业人员个体安全防护措施。

5.旁站人员旁站过程应设置安全警戒措施,巡回检查施工作业点及周边环境,发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操作工序现象,应给予及时纠正。

6.旁站人员应时刻关注天气环境的变化,在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时候及时制止其施工。

7.高空作业旁站时应时刻注意周围人员走动情况,杜绝交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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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施工作业风险监管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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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架体高度不得大于5倍楼层高。

(2)架体宽度不得大于1.2米。

(3)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得大于7米,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相邻两主框架支撑点处的架体外侧距离不得大于5.4米。折线布置只允许一跨二折,其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米,且折点外边离跨中心不得大于2米。

(4)架体的水平悬挑长度不得大于2米,且不得大于跨度的1/2。

(5)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得大于11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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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倾装置:

可以防止附着升降脚手架内外倾翻 。使用时在每个附墙支座上设置一组防倾装置,从上至下共三组。防倾装置上的导轮与主框架上的导轨形成导轮导轨装置,在提升过程中,使架体滑移并起到防倾导用。

防坠落装置:

防坠装置安装复位弹簧,当架体按照设计速度正常下降时,防坠装置复位时间为架体导轨横撑刚好通过。但是当升降架发生意外坠落时,由于重力加速度的存在,架体下降速度加快,使防坠装置无法匀速复位,导致导轨横撑不能通过防坠装置,完成防坠制动。

(1)防坠落装置应设置在竖向主框架处并附着在建筑物上,每一升降点不得少于一个防坠落装置,防坠落装置在使用和升降过程中都必须起作用。

(2)防坠落装置必须采用机械式的全自动装置,并应具有防尘、防污染的措施,并应灵敏可靠和运转自如。

(3)防坠落装置与升降设备必须分别独立固定在建筑结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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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电动葫芦时应注意电动葫芦不能与架体相撞,链条应平顺,不得扭结,挂钩设有防脱钩。调试各电动葫芦吊钩的升降方向与电气控制装置指定应方向一致,并应安装拉力传感器,适量微紧电动葫芦。电动葫芦应定期检查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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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墙支座:

(1)竖向主框架所覆盖的每个楼层处应设置一道附墙支座。

(2)在使用过程中,应将竖向主框架固定于附墙支座上。

(3)在升降过程中,附墙支座上应设有防倾、导向的结构装置。

(4)附墙支座应采用锚固螺栓与建筑物连接,受拉螺栓的螺母不得少于2个,或采用弹簧圈加单螺母,螺杆露出螺母端部的长度不得少于3扣,并不得少于10mm,垫板尺寸应由设计确定,且不得小于100mm×100mm×10mm。

(5)附着支座支承在建筑物上连接处混凝土的强度应按设计要求确定,且不得小于C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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