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健全安全监理体系,加强安全监理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颁布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赋予监理行业“安全监理”责任。为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交通部相应发布《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对“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工作程序、监理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监理单位履行了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理”只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综合治理”方针内容之一。在繁重的建设任务面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理更具有艰苦性和挑战性,我公司强调从自身寻找原因,练好内功,通过加强管理,强化现场检查,贯标及持续改进等一系列措施提高监理管理水平。 

    1.通过贯标及持续改进,总结经验,规范监理行为 

今年来建设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新文件,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管,为了适应新法律、法规的要求,总结监理实践,进一步规范监理服务,加强安全监理及职工职业安全健康防护,满足市场准入条件,公司再次组织了改版,并增加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内容。目前体系文件已完成,并顺利通过第一次认证审核和监审。“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将使公司的管理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提供的监理服务,将更好地满足社会要求。     

安全监理是近年来增加的监理内容,监理人员普遍缺乏施工安全管理的经验,而这方面新的规定、要求也较多,不但一般的监理人员,就是很多总监也不能做到非常清楚监理具体要做哪些事。因此在管理体系文件中对安全监理内容、做法进行了系统整理、归纳,我们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安全监理的要求,明确了不同岗位监理人员应做的工作。

如将安全监理的监理资料分为:安全监理方案;施工安全方案审批、检查;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费用审查;安全监理通知单和安全监理记录5个分项,包括一些较易忽略的如塔吊等重型设备的装拆方案、检测、验收、巡视、旁站记录等都一一写明。这样监理人员能一目了然,还缺哪些资料,还应做哪些工作。 

通过半年来的运行及检查,各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尤其是安全监理资料管理工作有了明显的提高完善。 

    2.强化安全监理宣传教育,提高安全监理的业务能力 

首先要非常重视安全监理的宣传教育工作,认真组织学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文件,经常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提高员工的安全监理意识,宣传贯彻安全监理的重要性,统一思想,增强安全生产责任感。 

其次从加强人员培训和再教育,提高业务能力着手。经常组织安排监理人员参加有关专业培训,目前已有40余名监理人员取得了安全监理员上岗证书,同时还要丰富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多学习和培训,积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要通过各种手段保证将安全管理的文件、要求、信息等及时传达到各项目监理部。    

3.加大对监理项目的管理和检查 

要明确安全监理的职责、内容及公司对项目监理机构的管理制度。为了保证公司安全监理的管理体制有效运转和各项规范制度的严格执行,一方面要求各项目监理部每周对工地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强化公司对项目监理部的检查监督。各公司成立了常设检查机构,制定了突击拉网检查与日常制度化定期巡查相结合的常效督促检查机制,并采取“差异管理”模式,对薄弱的项目加大检查频次。

对发现的主要问题,重点检查,抓整改的落实。每次检查后,还要公司总监例会上以放映幻灯片形式进行检查情况通报和点评,促进了项目监理部狠抓安全监理的决心。同时,还要结合行政主管部门布置的安全活动月及防台防汛、防暑降温、节假日等,适时组织有针对性的专项安全检查,做到安全警钟常鸣。在检查中我们除重点抓现场的质量、安全隐患,更突出强调监理的事前控制及整改落实。     

(1)突出抓好事前控制 

监理工作千头万绪,每项工作都要做好事前、事中、事后控制,尤其要下大力气抓好事前控制,防患于未然。监理事前控制工作主要包括制订安全监理方案、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安全监理职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图纸会审、监理交底、施工方案审批、材料采购前的报审、样板工程、首件检查等等。切实抓好上述工作,不走形式,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落实整改 

监理现场往往发现问题不难,但落实整改却很难,除了监理应实行人性化管理,帮管结合,还应多与施工方沟通建立良好的互动,双方共同合力建好工程。监理人员也应把落实整改作为重要环节,养成问题必须“交圈”的工作方法。即:不论是监理通知,监督部门的整改通知,包括会议纪要、监理日记、旁站记录等提出的问题都应有核查落实整改,并有记录可查。工程开工前监理与施工方的“磨合”非常重要,监理应将要求的程序、标准,以及将采取的措施(包括未经监理签认,将不计入进度款,合同处罚款,直至停工,上报相关部门等)进行交底,监理应坚持原则,落实整改,使双方配合进入正轨,以利于工程的管理正常化。     

4.重拳出击,狠抓关键环节 

根据今年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有关文件要求,针对工程现场易出现的事故及关键环节,今年我们狠抓了以下几个重点:  

(1)高大模板及外脚手架 

对施工方案要求必须经过专家论证,认真审查施工方案并提出意见,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巡视及混凝土浇筑时的旁站。在高大模板及外脚手架的验收时,重点检查模板支架立杆、水平杆间距,外脚手架检查悬挑工字钢的固端长度及间距等,确保万无一失。     

(2)建筑工程防火安全

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消防方案及应急预案,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动火报批手续,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在高处实施电焊、气割作业时,应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并有专人监护。严禁在现场吸烟。

(3)特种设备的安全 

主要针对塔吊和施工电梯,审查装拆方案及装拆人员、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督促施工单位办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和使用备案工作,在装拆过程中进行监督。 

(4)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使用 

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1月1日起实施)和《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议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开工前签订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协议,要求施工单位上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计划,根据协议支付款项,要求施工单位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明细和台帐,落实专款专用。 

二、思考和建议 

    1.规范市场准入,宏观控制协调 

目前的建筑市场鱼龙混杂,良莠不齐,部分施工单位的素质低下、管理薄弱,这是导致建筑工程出现质量、安全隐患的直接因素。监理人员对其协调管理困难重重,整治工作很难落到实处。因此,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监理中感到责任大、压力大、协调难、较为被动。不是监理单位力不从心,而是仅靠监理单位很难扭转局面,也不符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上述情况,建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宏观方面的控制协调,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施工单位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全过程监控,实时掌握施工单位基本情况,严惩“大牌子、小队伍”的“害群之马”,直至清除出建筑市场。

在招投标时,把那些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单位拒之门外,并且取消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而将真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实力雄厚、人才密集、制度健全、已取得良好业绩的施工单位引进市场。从建筑市场准入的源头进行防范,这将有利于监理单位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施工单位及从业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 

对掌握工程实权及经济命脉的经济承包人(包工头)的管理一直是现行法律法规的“真空地带”,我们建议对其的管理和约束也应纳入工程项目监管范畴,可承认其合理地位,将其从幕后推至前台,并赋予其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此建议虽可能与现行法规有抵触,但也是面对现实的务实做法。 

2.以服务争市场,靠品牌创效益 

工程施工是一个期限较长,复杂程度高和不可预见因素多的过程,同时,作为劳动密集型行业,人的不安全意识和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将会给工程施工带来安全隐患,严重的可造成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维护广大工程建设者利益,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是实践和落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之一,监理单位应具有责任感,充分认识安全监理的重要性。

以服务争市场,靠品牌创效益,这是公司一直遵循的理念,监理公司作为一个为业主提供技术服务的单位,应是较高的技术管理水平加上优质的服务,才能构成高质量的监理工作。抓好工程质量和安全,这是监理单位的立足之本,监理单位只有把握市场规律,做出实际成效,赢得业主信任,并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3.明确责任,积极发挥施工单位的作用 

虽然监理单位在工程质量、安全的管理中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但施工单位作为工程的具体实施者和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监理单位无法代替其法定主体地位。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尽管制度健全,方案齐全,但往往多是流于形式;安全生产不交底、不自查、不整改,仅是应付检查;虽然监理单位从严要求,但收效甚微。监理单位在严抓质量、安全的基础上,应考虑积极调动施工单位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最大程度的发挥施工单位的主导作用。上级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也应将管理焦点对准施工单位,做到齐抓共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单位要立足长远,要有竞争力,就要依法经营,加大自身建设的投入,加强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中从业人员的自控自律行为。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施工单位,能否履行职责关键在于领导,如果施工单位领导既能从单位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又能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在不断拓宽经营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管理能力,加大安全投入,施工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4.希望多给监理单位一些理解和支持 

工程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总是难逃其责,受到与责任施工单位捆绑式的惩罚,重者停标整顿,轻者通报批评,上不良记录榜,每个监理单位都少不了被抱怨和责备的感受。因此,更需要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的是理解和支持。   

目前我国的工程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的大好时机,在机遇与挑战并存、任务与责任并重的新形势下,我们深感监理工作的艰巨,我们将抓住机遇,以“树立名牌发展战略,争创一流监理单位”为己任,克服困难,一如既往,奋发进取,严抓工程质量和安全,构建和谐工地,为推动监理工作的协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和追求工程监理单位和常驻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如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对建设工程中的安全生产履行监理职责。成为考量监理服务质量的重要内容之一。   根据《条例》和结合现场监理工作经历,在建设工程中如何履行安全生产监理职责。

笔者认为要积极做好以下几点:     

(1)、编制具有针对性的监理规划和安全监理细则      

(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      

(3)、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      

(4)、及时督促整改或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监理单位要高度重视自我建设 

(1)监理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以保证安全生产监督责任的落实。单位主要技术侦责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负责,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项目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并根据监理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安全监理人员在总监的领导下,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监理。 

(2)监理单位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的教育培训,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应当熟悉安全操作规程。 

(3)监理单位要及时传达和布置安全生产的工作和检查内容,并对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及时落实整改。并组织进行复查。检查和整改的内容和结果要有书面记录。 

(4)项目总监每周要对施工现场组织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和提出问题,消除隐患,并建立安全管理评比制度。 

监理单位只有建证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监理的责任,对施工现场实行动态的和全过程的安全监管,做到该审的审,该查的杳。该报告的报告,该记录的记录,才能切实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理工作,并同时做好了自我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