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混凝土浇筑监理控制要点

(1)浇筑前对模板位置、尺寸、垂直度及支撑系统,钢筋、预埋件的质量、数量、位置逐一检查,发现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改正。

(2)检查与混凝土直接接触的模板、地基土(或岩石),是否清除淤泥和杂物,用水湿润;地基基土应有排水和放水措施,模板的缝隙应堵严。

(3)混凝土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监理人员应检查材料的合格证、试验报告。

(4)配合比检验。控制混凝土的最大水泥用量、最小水泥用量和最大水灰比、外加剂用量等。

(5)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检查混凝土运输、浇筑的延续时间,不得超过规定要求;在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每车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测定。如发生离析现象,应在浇筑前进行二次拌合。

(6)施工缝应在施工组织方案中设计,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施工。

(7)监理人员在旁站过程中,严格按《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第七章“钢筋分项工程”规定控制施工质量。

(8)旁站监理时,还应注意以下质量控制要点:

①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不应超过2m;在竖向结构中浇筑混凝土的高度不得超过3m,否则应采用串筒、斜槽溜管等下料。

②混凝土的浇筑应分层连续进行,每层厚度应根据工程结构特点,配筋情况,捣实方法而定并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