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工程建设现状 

   当前,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正处于日新月异的发展时期,行业新颖、人员年轻、科技含量高、智力密集、所涉及的领域宽广、对实践经验要求高。但目前信息系统工程的市场不规范、政策法规不完善、缺少监督监理机制、不重视信息资源安全保密的防范措施。 

----一些个别的公司,只看到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投资额度大、利润高,而不顾自己的能力、信誉、资质状况,也不屑于国家的政策法规、国家安全,一心只想抓住机遇,把利润搞上去,他们一哄而起、一拥而上,采用各种手段把项目争取到手,使在我国信息产业轰轰烈烈向前发展的背后,出现了许多不应出现的现象。 

即便是一些搞得比较好的工程项目,也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可行性论证不充分;用户需求不全面、不准确;用户要求一变再变、工程进度一拖再拖;甲乙双方的合同书条文不规范,缺乏可执行性,或存在二义性;出现争执时,双方各执一词、争执不下;缺少对设备监理、对系统的评测验收;工程结束后,承包方没有提交与工程有关的文档资料,严重影响了工程的连续性、继承性、可扩展性;工程长时间不能投入正常运行、工程款一再拖欠,承包方也迟迟拿不到工程款,等等。 

凡此种种,造成许多信息系统工程项目不成功、不完善,长期收不了口,“豆腐渣”工程层出不穷,严重地影响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质量和进度,不仅损害了合同签约双方(建设方和承建方)的利益,还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许多不应有的损失。 

为了避免上述情况的出现,人们常规的做法是在合同书、协议书中加入“双方友好协商”、“行业协会仲裁”、“本合同一经双方签章认可立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等条款,但它们都有局限性,不能有效地保护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 

关于建设监理制度

保障信息系统工程签约双方的利益是保证我国计算机信息产业和信息系统工程顺利发展的重要方面。在新形势下,为了确保国家信息产业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为了使我国信息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也为了必要的安全保密,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进行有组织、规范化的监理,就显得更加重要。 

但到目前为止,不论是国内还是国外都还没有出现系统的、规范化的、科学而又行之有效的政策法规和解决措施。虽然在信息产业中没有专门针对信息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和解决措施,但并不等于在我国就没有工程监理方面的可借鉴的成功经验。 

从1988年起,在国家建设部的领导下,我国开展了对大中型工交项目、重要的民用建筑项目及外资、合资建设项目实行建设监理。10多年来,形成了一套有效的有关监理的政策法规及强有力的管理机构,还有专门从事监理业务的监理公司、企事业单位和经营组织,造就了一支富有实践监理经验的工程监理队伍。经验表明,工交建设项目的建设监理既加快了工程建设的速度,又确保了工程的建设质量,实现了建设与效益、数量与质量的有机结合;工程监理工作也达到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目标。 

建设部对建筑工程项目实行的“建设监理制度”,是信息产业实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样板。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完全可以在学习这些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的必要与可行

1.必要性

(1) 为了我国信息产业更快更好地向前发展,国家应制定有关信息系统监理的政策法规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制度。 

(2) 为了强化对系统工程建设的政府管理,国家应专门设立对信息系统工程建设进行监督指导的专门机构。 

(3) 开展“全民关心监理、参与监理”的活动。 

(4) 引进竞争机制,完善监理行业的建设。 

(5) 切实解决在信息系统建设市场中缺乏 “协调约束机制”问题,其表现在: 

业主对信息化建设工程理解不深; 

业主难以顺利解决信息化建设工程中的设计、招标、投标、优选方案、组织管理、调解纠纷、控制工程质量、工期和造价等问题; 

业主利用自主权盲目立项上工程,扩大标准、不合理压价、拖欠工程款; 

系统集成商不顾质量、以次充好,文档资料不全,影响系统正常运转和今后对系统的维护与升级更新。

(6) 扭转在信息建设市场中只有交易主体、缺乏监理服务主体的不健全的局面。 

(7)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落实国家信息资源的安全、保密措施,尽量杜绝国外有害信息的污染和传播。 

2.可行性

在我国实行信息系统建设的监理是完全可行的。 

(1) 有国家建设部的成功经验作为借鉴。 

(2) 有国家建设部的大量法规作为参考。 

(3) 在计算机行业,有大量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作为依据。 

(4) 可得到计算机行业协会的支持。 

(5) 国内有大量经验丰富的计算机信息处理工程方面的专家、学者和人才。 

(6) “建设监理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业主责任制、招标投标承包制的中心环节,也是克服市场经济中某些弊病的手段,一直得到国家政府的支持。同样的道理,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一旦开展也会得到国家和地方政府的强有力的支持。 

(7) 监理制度会得到业主的接受和欢迎。由于委托了监理公司对工程的监理,业主无需再设立庞大的策划机构及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就能够达到对工程放心。设计意图易被了解,差错易被纠正,施工质量能得到保障,难题易得到解决,工程进度得到较好的控制。 

(8) 管理制度会得到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的支持,开发过程中的问题易被发现和及时纠正,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易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