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组织协调中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1)  以合同为依据,本着监督、服务的宗旨,通过充分协商使建设各方协调一致,以实现合同规定目标。

(2)  坚持总体协调的原则。在所监理工程项目内,组织协调该合同项目时,须避免影响另一合同项目的施工,也应避免影响其他监理单位所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

(3)    在组织协调工作中,凡超出监理中心权限的问题,必须及时报请业主单位进行组织协调,并积极协助或参与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