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杆施工质量控制内容有哪些?

4.2.1  每批锚杆材料均应附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承包人应按施工图纸规定的材质标准以及监理工程师的指示检验锚杆性能。
4.2.2  注浆锚杆的水泥应优先选用标号不低于425标号的新鲜普通硅酸盐水泥。
4.2.3  骨料宜采用中、细砂,最大粒径应小于2.5mm,使用前须过筛。
4.2.4  水泥砂浆标号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其配比(重量比),应在以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试验选定,水泥:砂=1:1~1:2; 水泥:水=1:0.38~1:0.45。
4.2.5  根据需要可在注浆锚杆水泥砂浆中掺入减水、早强、速凝等外加剂,但它们不得含有对锚杆产生腐蚀作用的化学成分。
4.2.6  锚杆孔施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锚杆孔的开孔应按施工图纸布置的钻孔位置进行,其孔位偏差应小于10cm。
②若采用“先注浆后安锚杆”的程序,则孔径应大于杆体直径15mm以上。
③锚杆孔深度必须达到施工图纸的规定,孔深偏差值不大于5cm。
4.2.7  锚杆水泥砂浆的配合比以及拌和的均匀性,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小于两次,条件变化时应及时检查。
4.2.8  未注浆以及只在孔口用砂浆封口的锚杆视为不合格锚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