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业主、施工单位、居民的监理组织协调措施有哪些?

1、以合同规定的义务与责任判别双方在工作矛盾中的是非,协助督促改正。
2、督促并协助建设单位按时完成工程开工条件中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工作:①施工许可证及绿化、环保、防火、安全、占路等批准文件。②拨付工程备料款。③业主采购的工程物资。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⑤图纸及其他技术资料的供应。
3、在施工全过程中协调各方工作、业务关系、解决矛盾:①施工进度:妥善解决赶工与拖期问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调整进度计划。②及时办理隐蔽工程、上道工序、中间验收手续。③工程质量:按施工验收规范和验评标准办事。正确处理返工、停工、停用问题及质量事故。④公正处理不可预见的事件、不可抗拒事件和现场经济技术签证,调整工程价款。⑤及时按核实的工程量支付进度款。⑥及时办理验收和工程结算。
4、以合同、协议、纪要等形式明确双方在施工全过程中在各方业务关系上的义务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