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整个工程环节中可谓举足轻重。建筑施工合同的签订稍不留神就会给我们留下漏洞!因此要非常关键施工合同的条款。

漏洞一、一定注意核查工程承包范围

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火栓工程、消防喷淋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箱壳部分)等。

漏洞二、忽视对开工时间的确认。

一些人认为,合同已经签订了,开工时间就无所谓了,反正工程已经接到手了。但是恰恰相反,开工日期对后期的工作有重要的意义!开工日期明确才能明确工期。否则,按时交不了工,责任栏就要懂点追责了。一般施工合同需要标明:开工日期以发包方和监理方、或监理出具的开工通知日期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与约定日期不一致:实际开工日期为准(开工令等证实)施工许可证日期和实际施工日期不一致。

漏洞三、对隐蔽工程及未明材料价格认定没有相应条款。

这就直接间接导致了工程成本的上涨,甲乙双方皆有可能因此把责任对给对方。

如何应对这些问题?

1、合同上规避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每一项都把可能的遗漏项算计进去,未明事项标记清楚,按照一定核算规定来确认未明项的价格!

2、做好施工日志,留好证据

工期顺延的原因,除规定不可抗力外,对于因工程内容变更、工期增加、设计变更、工程款支付、政府指令(停水停电)、地下物等因素造成的工期顺延,约定标准作为认定是否构成工期顺延的依据。工程施工方可借助诸多工程管理软件管理项目工地。例如现场管理,可以借助SAAS软件记录现场动态、发布任务、隐患、整改通知。刚才提到工期延误,平时就可以利用水印相机和签证等其他功能将每一次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政府指令等等清清楚楚记录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