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安置关键词
    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拆迁房屋,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
    价值标准房屋调换:是指拆迁人拆迁房屋,以产权房屋调换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调换的产权房屋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
    面积标准房屋调换:是指拆迁人拆迁房屋,以异地产权房屋调换的方式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面积标准房屋调换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为依据,按照规定的百分率增加安置面积。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常用名词有: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价格补贴、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单价:是指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价格。
    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单价: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按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
    最低补偿单价标准:为被拆除房屋同区域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已购公有居住房屋上市交易的平均市场单价,由各区、县政府按其划定的区域范围定期公布。
    价格补贴:价格补贴标准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建委、市房地资源局制定。根据2001年12月27日沪价商(2001)051号文件规定: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低于或等于最低补偿单价的,
    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补贴系数;被拆除房屋市场评估单价高于最低补偿单价的,
    价格补贴=(最低补偿单价×2-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单价)×补贴系数。
    补贴系数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区县实际情况按不底于20%的比例确定公布,每个经划定公布的区域只能设一个系数。如果价格补贴按上述公式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低于200元的,按200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