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工程价款法律有什么具体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建筑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