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书

 

  合同编号: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平方米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消防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

  第二条:合同价款及承包形式: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商定,同意采用 承包方式。即 保证消防验收一次性合格通过。工程总价款: 元;本工程所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施工过程中,因消防报建及相关手续未通过而致停工或相关行政处罚,乙方安装的工程由乙方负责。其他工程原因由乙方负责协调。

  第三条:付款办法

  本合同在签字生效之日起 天内由甲方按“基本建设拨款条例”的规定进行拨款,先预付乙方工程款 元,其后在乙方主要设备进场并施工后 天内支付 元。

  2.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甲、乙双方应结清除 质保金外的全部工程帐务。

  第四条:施工日期

  本合同签定后 月 日开工,预计 个工作日竣工。

  第五条:设备及材料供应方式

  1. 本工程所需设备及材料经双方协商同意,均由乙方负责供应。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并有合格证书。因产品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造成返工损失,均 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工程质量及验收交工

  工程质量应全部达到设计要求和符合消防规范及消防工程验收规范。

  隐蔽工程由乙方提前通知甲方工地代表,到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积极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会议,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四套。

  工程竣工后,由乙方提交应由乙方提供的竣工工程验收资料,明确交工日期,通知甲方组织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交验后,工程保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确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一年。

  第七条:双方职责

  甲方:

  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办理中间交工及工程验收签证,并与土建施工单位协调向乙方提供用水、用电、大型机械使用方便,负责提供材料、设备及工具的存放室。

  根据合同规定和要求,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并将每笔工程款付至乙方指定的帐户上(见最后一页)。

  负责组织工程验收。

  对大规模设计变更或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等特殊情况,经甲乙双方商定,可对本工程价款作适当的调整。

  如不属于乙方负责的中途停建、缓建或其它原因造成的乙方停工、窝工损失,甲方应酌情给予适当的补偿。

  乙方:

  1.施工前,及时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和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

  2.按合同规定,与甲方商定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工作。

  3.严格按照设计图和消防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已安装的设备,在工程投入使用前负责保管,并清理好施工场地。

  及时提交竣工验收资料,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乙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严格遵守甲方颁布的有关工地规章制度。

  工程竣工交验后,乙方应义务培训建设方有关消防管理、值班人员,使其基本掌握系统的维护、操作和保修。

  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其责任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其它

  1.本合同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约。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议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以下为空!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邮 编: 邮 编: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