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面施工工程管理

一、实施管理四步曲
  路面各层次施工均按下列程序进行:完成不少于200米的试验段总结完善,经工程师认可后完成不少于500米的标准段产生样板段形成规范化施工。
  
二、坚持文明施工、规范化施工
  施工现场要保持整洁有序,坚持严格要求,照章办事,不折不扣地按照规范和有关的规定施工。
  加强现场管理实现文明施工是实施精品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环节。为加强这方面的工作,施工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文明施工标准,并将其正式纳入考核评比内容中。施工单位要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把实现文明施工作为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据"文明施工标准"和自身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出自己的现场管理和文明施工条例,并严格实施。
  施工单位除每月要进行一次文明施工检查外(要有检查记录)要坚持日常的督促检查工作,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不准开工、交工,坚决消除施工现场脏、乱、差现象,创造一个整洁有序、文明的施工环境。
  文明施工条件规定如下:
  1、生活区
  (1)各种设施建设布局合理、整齐。
  (2)宿舍、办公室、库房、工作间内干净、整洁,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3)区域内垃圾集中存放、定期清理。
  (4)区域内不准明沟排放污水。
  (5)区域内始终保持清洁、卫生、道路晴雨畅通、平坦。
  (6)厕所定期消毒处理,便池加盖,保持清洁。
  (7)区域内各类物品设备存放定置有序。
  (8)区域内用电设备安全有效,线路符合标准,防火、灭火器材足量有效。
  2、施工现场(包括沥青拌和场、基层稳定材料拌和场、预制厂、房建工地、桥涵施工工地、路面及工程施工现场、各种材料料场等工作场所)。
  (1)施工人员要佩带胸卡上岗,并坚守岗位。
  (2)按要求设置各种标牌、标线,按规范施工。
  (3)各种材料、物品、设备分类存放界限清楚,放置规矩,砂石料等地方材料要码方整齐堆放,主要材料要设标志牌。
  (3)对特殊设备、物品、材料要采取防潮、防雨、防晒、防火等措施不准因管理和
  存放不善而降低材料的使用性能。
  (5)现场内不准有废料、垃圾等各类杂物存在(清理不过夜)经常保持清洁。
  (6)道路畅通、平坦。
  (7)现场内无不合格材料、无多余或杂乱无章的堆积物。
  (8)现场内用电设备、安全、规范、防火、灭火器材足量而有效。
  (9)施工人员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施工工艺符合要求。现场文明整齐有序。
  (10)路基、路面边沿顺直、边坡平滑、整齐。
  (11)对工程的成品、半成品和在建项目,有积极的保护措施,使其免受损伤。
  (12)不对工程的成品、半成品造成污染。
  
三、加强工程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必须建立起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检验体系,有人专门研究质量问题,进行质量管理,不断改善施工工艺和管理方法,同时执行严格的自检制度,把质量控制的重点放到过程控制中去,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实行内部质量奖惩政策,坚持做到工序自控自检,经理部专控专检,使质量问题消除在生产过程中,避免酿成质量事故,促进工程质量上水平。
  自控体系不建全、工作不得力,不得进行路面工序的施工。
  
四、加强路面施工质量的其它措施
  1、设置路面施工控制桩
  路面施工即将开始,为加强路面标高和平面位置的控制,便于施工放样和检查验收,提高路面的施工精度,路面开工前,必须在已验收的路基上设置控制桩,具体要求如下:
  1、一、控制桩设置于路中心线上(中央分隔带中心)每100米不少于4个。该控制桩既控制平面位置又控制高程。
  2、控制桩一律采用砼预制,断面尺寸为10×10×60cm,预制时其内放置一根钢筋,外观较好。
 3、控制桩埋设时,由路槽标高算起,下埋30cm,外露30cm。
  4、在控制桩上端10cm处路线前进方向的迎面用红漆标写桩号。同时用红漆在控制桩的左侧标出石灰土设计标高线。在顶端用红漆标出中线位置。
  5、控制桩设置时无论标高,还是平面位置,一定要保证精度,设置完成后要进行一次复测,确保定位准确万无一失,真正起到控制桩的作用。
  2、确保试件养生条件
  各种试件的试验结果是评价相关部分工程质量的依据,而养生条件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试件的强度。为正确反映工程质量,各种试件必须在标准的养生条件下进行养生,具体要求为:
  (1)所有试件均必须在标准养生室内养生。标准养生室应具备温度调节和恒温功能(安
  装空调)、具备湿度调节功能。温度和湿度要调节在要求的范围内。
  (2)每天两次记录养生室内的温度和湿度(早8点,晚6点各一次)。
  (3)凡不具备上述养生条件的试验结果不予承认,试件强度将视为不合格。
  3、硬化路面拌和场料场
  路面基层拌和场和沥青面层拌和场需用大面积的材料堆放场地。而材料的放置条件又直接影响着材料质量,进而影响工程质量。为保证各种路用材料不受污染,保证拌和场整洁,同时减少材料的损失,对路用材料的存放场地进行硬化,具体要求为:
  一、路面拌和场内存放的碎石、砂、石灰、粉煤灰等均不得直接堆放在原地面上,而必须对场地进行硬化。
  二、硬化场地所用材料,可以是石灰土、二灰稳定风化岩、石灰土稳定风化岩等,层厚15cm以上(视原地面情况而定,以保证备料和施工过程中场地不受破坏,接触地面的材料不受污染为原则)。
  三、末作场地硬化的不准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