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1、所有参施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施工现场内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者按情节给予处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并系好帽带,违者罚款50元,两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违者罚款500元。现场内严禁大小便,小便违者罚款100元,大便违者罚款500元,并将现场处理干净。

4、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听从项目部的统一安排,所用材料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码放整齐,否则罚款500元。

5、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围攻起哄、打击报复工地管理人员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0元,情节严重的送交地方派出所处理或将其清退出工地。

6、现场内的所有材料,任何人不得随意挪用,更不准将建材带入生活区内,违者按材料价格的10倍给予罚款。

7、严禁随意挪用拆卸和损坏现场内的一切消防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违者罚款500-1000元,造成事故者将负法律责任。

8、进出现场内的材料和工具等,必须报材料管理人员登记,否则不得拉出现场,所有出门的材料和工具必须有项目部审批。

9、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若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10、严禁随意将零散材料、工具等存放在外架子、女儿墙顶、窗台等不安全的地方,以免掉下伤人,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严禁攀爬施工升降机机架,外脚手架或乘坐施工升降机吊笼上下,违者罚款500元。

12、严禁从高处往下乱扔物料,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若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13、严禁私自乱接电源和私烧电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并将违章电器没收。

14、现场内所有用电线路必须理顺架空,严禁随意乱拉乱扯和随地拖拉,违者将给予100元罚款,造成事故责任自负。

15、严禁招用18周岁以下的童工、未成年工或违法在逃人员,违者每发现一人罚款500元并责令相关人员退场。

16、严禁使用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等不适宜建筑行业的患者在现场内作业,否则发生一切事故由患者所在的施工队负责。

17、未经项目部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留宿与施工无关的人员或将非施工人员带入现场,不得携带幼童进入生活区,一经发现清出现场,并罚款500元。

18、注意成品保护,对故意破坏或因野蛮施工、盲目蛮干造成物品损坏的,按物品价格的10倍给予罚款。

19、各劳务队应派人每天清理各自生活区域的卫生,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对表现极差的单位罚款500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20、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从大门出入,严禁翻越围挡,破坏围挡,违者按偷盗处理并修复围挡。

21、严禁在施工现场或生活区寻衅闹事、打架斗殴,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地方派出所处理。

22、严禁在生活区内酗酒闹事,打牌赌博,传播淫秽物品,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0元。

23、严禁乱扔烟头、乱倒剩菜剩饭和随地乱泼污水污物等,违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24、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和化学物品,违者罚款500元,并将危险品没收。

25、爱护公共设施(如门窗、床铺、厕所内洁具等),若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的按物品价格的10倍罚款。

26、严禁偷盗施工现场内的建筑材料和偷窃他人物品,违者按其所偷物品价格的10倍给予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地方派出所处理。

27、严禁从事参与社会上的一切违法乱纪的活动和行为。凡对工地造成负面影响的人员或单位,工地将对其给予经济处罚外,并立即将其清退出本工地。

28、凡对项目部因安全管理需要所提供的一切资料、手续拒不上报或故意拖延的,给予500-1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其清退出本现场。

29、其他未列项目及现场发现的不安全问题、材料浪费问题,由安监人员口头警告,并视违章、违纪、浪费程度,具体情况酌情给予经济处罚,未按要求整改或不服从管理的要加倍处罚。

30、生活区要节约用水用电,不能浪费,不能出现长流水、常明灯。如有发现长流水,常明灯现象,对相关施工队处以不低于100元罚款,多次发现加倍处罚。

上述任一情况,如果乙方不配合执行,都将是甲方拒绝付工程进度款的最充分、最直接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