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标报价管理规定有哪些?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本采购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其要求提供投标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投标报价文件主要由以下4个部分组成。
(1)投标方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售后服务承诺书。
(4)投标方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3.投标报价需标明招标方案采购项目的优惠率,报价应包含所有相关费用,包括货物、包装、运输、税金、安装、售后服务、升级等费用。
4.投标报价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投标报价文件需签署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报价文件中都要明确注明“正本”和“副本”的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投标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需经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
5.投标报价文件的递交。
(1)密封和标记。投标方应将投标报价文件(一份正本和三份副本)密封,在标明投标项目和投标方名称后,由投标方代表带到开标场所,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投标书作废。
(2)投标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上午9:00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