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商品购买之后都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对于房屋交易来说,也是如此。那么,房屋的保修期到底有哪些细节问题需要注意?业主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小编从以下3个方面为您详解。

一、房屋的保修期限和计算方法

房屋的保修期一般是从开发商将竣工完成的房屋住宅交付给用户使用之日开始计算的,保修期限按照规定不能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具体怎么计算,我们以实际例子来谈。如果房屋于2016年1月1日竣工,开发商于2017年1月1日向业主交付使用,交付时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4年,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最低保修期限3年低于该存续期,那么保修期应当认定为4年。

如果开发商于2017年1月1日向买受人交付使用,施工单位对屋面防水的剩余保修期为2年,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规定的3年的最低保修期,那么保修期应当认定为3年。

总之就是,保修期限按照规定不能低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二、如何制定房屋保修条款?

对买房来说,一切都是口说无凭,只能靠合同写下来才能起到约束作用。对于房屋保修期来说,也是如此,要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在合同中作出要求,千万不能任由开发商随意变更保修期限,损害自己的利益。具体制定的条款如下:

1、留取部分保修基金

收房验房合格之后,为了防止后期出现目前检测不出的问题,业主在合同中是有权要求留取装修总工程款的5%左右的保修基金的,就像平常买卖一样,是订金或者是保证金之类的,在约定的保修期内如果没有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而且开发商、建筑商也按照约定,出现问题及时维修的话,那么保修期满后再退回这部分维修基金也是合理的。

2、明晰保修义务和赔偿责任

为了防止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多方互相推诿责任的事情发生,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 ,应该明确提出双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以及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时,开发商或建筑上应该承担的具体赔偿责任。

3、房屋出现问题修复需重新验收后续延长保修期

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保修期有关合同的时候,可以与开发商、建筑商、装修公司等做出约定,明确规定保修期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重新维修后,并重新验收合格之日起延长一定期限的保修期。

4、保修期满后房屋问题的解决

关于房屋保修期还会有另一个问题出现,那就是在保修期内房屋质量没有出现问i,但是保修期限到了之后房屋的问题才出现,那么这个时候的保修费用该如何计算呢?给业主的建议是可以在最初的合同中与对方约定,期满之后进行的维修只收取相应的维护成本费用,而不多收其他费用。这个是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的。

三、保修期内出现开发商可能不会照合同保障维修的问题

1、业主擅自更改房屋构造造成的问题

有的业主收房入住之后,会因为对装修公司的装修设计不满意,便自己动手进行二次改造,由于缺乏装修经验或者对房屋构造不熟悉,在改造的过程中因为自己的擅自更改造成房屋出现问题,甚至印象了房屋的整体构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经过调查,如果真的是因为业主个人的原因,那么业主该行为将不享受保修期限内的保修权益,一切后果由业主自己承担。

2、业主使用不当造成问题

业主在收房使用的过程中,如果因为个人的不小心造成房屋某些部位的损坏,那么这种情况本质上是应该业主自己承担的。但是如果是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这些问题,业主又不想自己全部承担的话,可以与原来的装修公司、建筑施工公司、开发商等协商,两者分摊这部分修补费用。

3、不可抗力造成的问题

人祸可以避免,天灾却无法避免,如果房屋是因为受到了天灾这些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造成的孙换等问题,所有的后果只能是由业主自己承担的,开发商通常是不会承担这份责任的,即使是在保修期内,也通常是这种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