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托管”模式

(1)确定安全监管组织结构。通过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合约,确定第三方监管的组织形式,由第三方提供专家团队和常驻现场服务团队。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根据项目特点,由专家团队协助项目法人建立一套符合项目实际的规章制度,并依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实时调整,为项目动态管理提供依据。

(3)建立符合精细化管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核心,根据项目法人、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特点为其量身打造符合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责任制度。

明确“托管”权责

第三方安全监管机构代表项目法人履行项目内部安全管理职责,并协助其履行部分无法取代的对外安全职责。在工作实施前,需由项目法人与第三方机构协调商定工作方式和工作界面,明确具体权责,形成规范化的文件要求,主要包括:

(1)工作独立程度。明确第三方安全监管机构在工作开展中的独立性程度,包括召开项目安全会议、开展现场安全检查、发布检查通报、开具处罚通知等方面。

(2)工作监督要求。明确第三方安全监管机构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包括其对项目法人工作的汇报、项目法人对其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第三方机构自身的监督管理要求等。

明确“打包”内容

  第三方安全监管机构以履行合同要求和项目安全管理制度为主要任务,主要开展以下工作内容:

  施工单位资质审查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控制

  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治理

  安全培训

  安全费用监督审查

  施工设备设施监督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

  安全档案资料建设和管理

  其他安全生产临时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