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该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其要求如下:

(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等,也有各种专项措施

(3)高处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可安排他们从事这项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的衣着要灵便,但决不可赤膊裸身。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决不能穿着拖鞋、硬底鞋和带钉易滑的靴鞋。操作时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5)攀登和悬空作业(如架子工、结构安装工等)人员危险性都比较大,因而对此类人员应通过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件后才能持证上岗。

(6)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加以清扫干净。拆卸下来的物体、剩余材料和废料等都要加以清理和及时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各施工作业场所内,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料,都要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

(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隐患,务必及时报告并立即处理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动和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拆除或移位的都要报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动手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后即行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