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口”防护安全监理工作要点

(一)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因工程工序需要而产生的,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2. 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电梯井口除设置固定栅门外,(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15cm)还应在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在大于10m)设置一道安全平网。下网内无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当防护高度超过一个标准层时,不得采用脚手板等硬质材料做水平防护。 

3. 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整齐牢固,与现场规范化管理相适应。防护设施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设计、有图纸,并经验收形成工具化、定型化的防护用具,安全可靠、整齐美机,周转使用。 

(二)预留洞口、坑、井防护 

1. 按照《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对孔洞口(水平孔洞短边尺寸大于2.5cm的,竖向孔洞高度大于75cm的)都要进行防护。 

2. 各类洞口的防护具体做法,应针对洞口大小及作业条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分别进行设计规定,并在一个单位或在一个施工现场中形成定型化,不允许由作业人员随意找材料盖上的临时做法,防止由于不严格不牢固而存在事故隐患。 

3. 较小的洞口可临时砌死或用定型盖板盖严;较大的洞口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上面满铺竹笆或脚手板;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或按作业条件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三)通道口防护 

1. 在建工程地面入口处和施工现场在施工程人员流动集的通道上方,应设置防护棚,防止因落物产生的物体打击事故。 

2. 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其他材料,两侧应沿栏杆架用密目式安全网封严。出入口处防护棚长度应视建筑物的高度而定,符合坠落半径的尺寸要求。 

建筑高度h=2~5m时,坠落半径R为 2m 

5~15m 3m 

15~30m 4m 

>30m 5m以上 

3. 当使用竹笆等强度较低材料时,应采用双层防护棚,以使落物达到缓冲。 

4. 防护棚上部严禁堆放材料,若因场地狭小,防护棚兼作物料堆放架时,必须经计算确定,按设计图纸验收。 

(四)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保护 

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中,工作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时,都要按规定搭设临边防护栏杆。 

2. 临边防护栏杆搭设要求: 

(1) 防护栏杆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N外力。 

(3)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密目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档脚板。 

(4) 当临边外侧临街道时,除设置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密目网作封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