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一个老生常谈但永不过时的话题,它是企业的无形资产。把安全工作作为钻井企业的重中之重,体现了对人生命权的尊重和对企业生存和发展高度负责精神,只有切实有效的抓好安全工作、让安全理念成为员工的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动时,企业和员工才能实现真正的长治久安。 

    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对我们钻井行业的广大干部、职工来说是责无旁贷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然而“三不伤害”、“六条禁令”等用来约束员工的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5.26”、“3.26”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教训不能说太少:各种安全文件精神的下发与学习几乎每天都有;然而安全责任事故却依然屡屡存在;究其原因,总有一些共性的东西值得我们深思。 

    1、侥幸心理害人不浅 

    众所周知,人员伤亡的发生是事故的结果。而事故发生的具体原因很多,但概括讲只有2种: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当人们存在侥幸心理时,事故隐患就已经形成。 

    侥幸心理是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在企业安全生产中,它的内涵是,人们对安全生产过程和环境所产生的歪曲的、片面的、极端的认识而引发的不安全行为。 

    侥幸心理常常使人对事物做出不正确的判断。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不乏有人有这样的想法:设备只有些小毛病,不会出大问题;干不了多久的活儿,不戴安全帽也没事……这些侥幸心理及行为已成为钻井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其实因侥幸心理作祟导致的安全事故举不胜举。无数事实告诉我们,安全工作来不得一丝虚假,克服侥幸心理已成为当务之急。 

    笔者认为,要克服侥幸心理,我们首先要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责任心的教育和培养,养成遵章守纪、按章作业的良好习惯;其次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从小事抓起,从细小处着眼,不放过任何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之处。 

    我们时刻要保持对侥幸心理的警惕心,严格遵守规章制度的恒久心,对企业、对他人负责的责任心。只有这样,侥幸心理这颗“定时炸弹”才会无法威胁我们的安全生产。 

    2、把安全理念转化为一种习惯 

    安全防范重于泰山,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也不是哪一个人凭空想象出来的,它是惨痛的教训写出来的。一幕幕血的教训和一例例安全事故向我们警示“违规操作,习惯性违章和麻痹思想”是安全生产的大敌。任何无视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都有可能导致悲剧的发生,只有将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确实做到“时时处处想安全、人人事事讲安全”才能保证经济效益的提高和企业的兴旺发达。 

    对钻井企业来说,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如果我们在工作中不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那么一旦发生事故,第一个受到伤害的必然是我们自己。因此,为了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和不被他人伤害,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绷紧安全这根弦,决不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严格按规程办事,让事故远离我们,真正做到事故苗头不在我们身上,身旁出现。 

    我们要结合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和自己的切身感受,自己教育自己,使每位员工在工作前都要“回顾”过去在类似作业中曾发生过哪些安全问题,有什么教训?“预想”现在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有什么安全隐患?牢固树立一丝不苟按章作业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我们要清楚认识“安全生产源于如履薄冰的危机感和使命感,听就听清,走就走到,说就说全,干就干实”的安全理念,深化安全运作意识,让安全理念成为每个员工的行为习惯。理念教育是行为养成的前提,让人接受一种理念不容易,再使它转化为行为习惯更有难度。所以,要把出发点放在行为养成上,用安全理念规范日常安全行为的自觉性。要进一步提高员工、群众的安全意识,“让安全成为一种习惯,让习惯变得更规范”,将强制性的安全生产变成员工的自觉自愿的自律行为。那么当这种行为变成一种习惯了,就不会有不安全的行为。 

    把安全理念转化为一种行为习惯,还要逐步确立起高度的安全责任感。当安全生产成为一种习惯,那么事故是可以预防和避免的。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我们是安全生产的中坚力量,为了我们的企业永远都拥有这份平和与安宁,为了我们美满幸福的小康家庭,为了建设钻井总公司这个美丽的家园,更应该树立起主人翁的意识。“一花独放不是春,万花齐放春满园”,只有从每一位职工、每一个部门做起,只有事事、人人、处处都安全,才能全面构筑安全生产的大堤。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投入到安全生产活动中来,共同为钻井总公司铸造一座坚不可摧的平安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