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边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对临边高处作业,必须设置防护措施,并符合下列要求: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两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首层墙高度超过3.2m的二层楼面周边,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3.2m楼层周边,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隔封闭。
  (5)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毛竹横杆小头不应小于70mm,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80mm,用不小于16号的镀锌钢丝、竹篾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小于3圈,并无泻滑。
  (2)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70mm,下杆梢径不应小于60mm,用不小于12号的镀锌钢丝、竹篾或塑料篾绑扎,不应少于三圈,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16mm,下杆直径不应小于14mm,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18mm,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扎固定。
  (4)钢管横杆及栏杆柱均应采用48mm×(2.75~3.5)mm的管材,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时,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以电焊固定。
  3.搭设临边防护栏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防护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面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面高度为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防护栏杆应高1.5m,并加挂安全网。除经设计计算外,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2)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当在基坑四周固定时,可采用钢管并打人地面50~70cm深。钢管离边口的距离,不应小于50cm.当基坑周边采用板桩时,钢管可打在板桩外侧。
  2)当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和墙面固定时,可用预埋件与钢管或钢筋焊牢。采用竹、木栏杆时,可在预埋件上焊接30cm长的L50×5角钢,其上下各钻一孔,然后用10mm螺栓与竹、木杆件拴牢。
  3)当在砖或砌块等砌体上固定时,可预先砌人规格相适应的80×6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用上述方法固定。
  (3)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或40c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10mm.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5)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除防护栏杆外,敞口立面必须采用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