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程学院2008年人才引进计划

时间:2008-04-23 12:15:42  来源:土木工程网收集整理  作者:武汉大学
教学系部学历要求专业范围拟引进人数备注
电气与信息工程系博士仪器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信号与信息处理、电路与系统、电子科学与技术2 
外语外贸系博士文学、翻译、商务英语2 
硕士英语语言文学2 
数理系博士概率统计、统计学、应用物理、计算数学2年龄在35岁以下
化学化工系博士化学化工、生物制药1 
 
建筑工程系博士桥梁工程、结构工程、钢结构1 
硕士以上建筑学、工程管理2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博士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应用技术1 
经济管理系博士市场营销、国际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2 
纺织工程系博士纺织工程(针织方向、产品设计方向)1 
硕士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2 
机械工程系博士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1 
硕士工业设计、工业工程1 
人文社科系硕士以上广告学1 
工程训练中心硕士数控技术1 
合计22 
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老师、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邮箱:hngcxyrsc@126.com 

 

湖南工程学院2008年引进人才优惠政策

 

 

根据学院建设发展需要,2008年继续对不同层次的人才实行不同的政策,具体政策如下:

1、院士、国家人事部表彰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及进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才,有关待遇经协商,由人事处提出方案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2、引进985211程院校博士生导师和省级学科、学术带头人。安排140平方米住房1套,在院实际工作6年后产权归个人;发给安家费15万元(分6年发放,第一年发5万元、其余每年发2万元);拨给科研启动金,其中自然科学类10万元、社会科学类6万元;安排配偶工作;配置电脑1台,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条件。

3、引进符合学院规定条件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或学院重点学科、重点建设学科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每年的具体条件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公布),给予130平方米的住房补贴(分6年补贴,每年补贴1/6);发给安家费8万元(分6年发放,第一年发3万元、其余每年发1万元);拨给科研启动金(自然科学类6万元、社会科学类3万元);若配偶具备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学院安排工作,其他情况按人事代理制安排工作或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配置电脑1台,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条件。

 

   4、引进符合学院规定条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每年的具体条件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后公布),学院提供住房租住或按月补贴一定的租房租金(租住或补贴期限为4年,4年期满租住房退还学院);发给安家费10万元(分5年发放,每年2万元);若配偶具备普通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并获得硕士以上学位者,学院接收来校工作;配置电脑1台,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条件。

   不符合学院规定条件而接收的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不享受以上优惠条件。

   5、除新办专业、个别紧缺专业和学生辅导员外,学院原则上不引进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引进新办专业和个别紧缺专业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需要提供优惠条件的由人事处报请院长办公会议确定后并书面答复,学院安排过渡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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