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用地范围内原有结构物,根据要求进行处理。
施工前将路基用地范围内树木,灌木、垃圾、有机物残渣及原地面以下10-20cm内的草皮和表土清除。
对妨碍视线、影响行车的树木、灌木丛等进行砍伐或移植及清理。
将树根全部挖除,清除的垃圾由装载机配备汽车运至指定堆放区,场地清除完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密实度达到设计要求。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填方高度小于1m的公路应将路基基地范围内的树根全部挖除并将坑穴夯实;填方高度大于1m的其他公路,可保留树根,但根部露出地面不得超过20cm。取土坑范围内的树根应全部挖除。
应对路幅范围内、取土坑的原地面表层腐殖土、表土、草皮等进行清理,填方地段还应按设计要求整平压实。清出的表层土宜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