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若采用现金担保形式,应在此提供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收执证明或汇款凭证或银行回单的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若采用投标保函,格式如下,投标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在此提供复印件。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的投标, (担保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 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在7日内无条件向你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后49天(含49天)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投标有效期内送达我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