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我国建筑市场越来越向国际接轨,索赔成为工程承包商获取利润越来越重要的手段。分析了承包商索赔发生的原因,探讨了索赔的注意事项,具有实际意义。

【关键词】承包商;索赔;索赔原因;注意事项

1前言

目前,我国建筑市场越来越向国际接轨,通常采用合理的低价中标方式选择施工企业,再加上建筑市场的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通常会先采用低价中标的方法获取工程承包权,再通过合理的索赔达到预期的盈利目标[1]。许多国际项目,通过索赔能使工程价款增加多达10%-20%,甚至更多,中建厄特公司承担的门德法拉医院项目,既是一个典型的先采用低价格中标,在施工过程中再高额索赔的成功案例。该项目合同工期24个月,合同价格为540万美元。实际工期则为5年多,工程结算款为984万美元。建设期内,该项目在建设期内发生的8次设计变更和3次价格调整,使之成在厄特实施的建设项目中变更量最大的项目。

2承包商索赔发生的原因

2.1建设单位原因

(1)建设单位对建筑功能、建筑质量等方面的变化或者增减某工程项目等,致使工程设计发生变更,从而导致施工单位人员窝工,已建工程拆除、项目重建等,或者由于建设单位的管理疏漏,引起施工工期、合同价格等发生变化。(2)甲方无法按预定时间提供施工场地。例如,某住宅楼工程,由于甲方其它工程没有完成,造成给排水工程无法继续施工,比合同要求时间拖延了20天。(3)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与实际施工图纸不符。(4)甲方提供的资料与实际不符等。例如,某基础施工时,出现地下水,与甲方提供的水文地质状况资料不同,需要增加施工抽水排水台班,并增加人工费,工期也相应顺延。(5)建设单位变更已经审定的施工方案,导致施工单位费用增加或工期拖延。(6)驻现场的甲方代表指令错误或未按规定履行义务。(7)在工程结算中,业主推迟结算款支付时间,施工单位亦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

2.2设计单位原因

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单位要求,设计不完善,甚至设计矛盾、设计错误等引起设计变更,也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赔的一大原因。承包商应切实抓住设计缺陷,利用设计变更做为创利的手段。门德法拉医院项目在水电施工时,就发现了图纸设计中的多处矛盾和漏洞,从而说服监理工程师,得以重新设计,重新编制工程量清单并报价,仅仅水电部分就比原合同价格增加超过30%。

2.3其它原因

(1)不可预见因素。例如,陕西某公路工程施工时,遇到地下文物,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书面停工通知,保护文物,导致机械及人员闲置、工期拖延,承包商可以索赔费用和工期。(2)不可抗力原因。施工期间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承包商应发包方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费用,工程损坏后清理,修复或需要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顺延等均应由发包单位承担。(3)市场和政策变化。施工期间材料市场价格上涨或者政策规定的税率上调等会使工程成本增加,基于此,施工单位也可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另外,监理工程师指令错误或监理人未合理履行监理责任对承包商造成损失,业主中途停建、缓建工程等,也是造成承包商索赔的原因。

3承包商索赔应注意事项

3.1提高索赔意识

施工企业低价中标后,要想获得既得利益,后期则需要“勤签证、高索赔”。一些项目管理专家说:一项工程是否有效益,在很大程度上看承包商能否对索赔运用自如[2]。而大多数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是签证观念淡薄,索赔意识差。甚至有些企业为了以后能和业主继续合作,害怕伤了和气,不好意思向业主索赔,导致自己的利益受损。

3.2注重索赔管理

承包商还应该意识到索赔管理的重要性,要有专人从技术上,法律上负责索赔管理。从投标开始,就要考虑日后索赔,中标后,认真研究施工合同,转嫁合同风险,施工中,抓住索赔机会,使索赔管理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

3.3抓住索赔时机,及时索赔

门德法拉项目由于认真执行开工初期制定的索赔计划,能够抓住稍纵即逝的索赔机会,是成功索赔的前提。而对于每个项目来说,承包商都应从投标报价开始就做好成本管理,时时注意实际成本和预算成本,从两者的偏差中发现潜在的索赔机会[3],并抓住机会,及时索赔。

3.4注重搜集索赔证据,严格遵守索赔程序

门德法拉项目实事求是地向业主提出各项索赔,经过大量的细致工作,索赔得到了监理、业主和世行项目经理的认可,工程款和索赔款得到100%支付,不仅在艰苦的市场条件下完成了合约,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工程质量得到了厄特政府和世行专家的一致好评。实际工程中,承包商往往由于工作疏忽,往往不遵从索赔程序,常导致索赔不成功。而在索赔工期和费用时,应按以下程序向发包方提出索赔[4]:(1)承包商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否则将丧失索赔权利。(2)承包商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索赔报告;索赔报告的内容应包括索赔理由、索赔金额以及索赔工期等,并附证明材料。(3)若索赔事件影响还在持续,承包商应每隔28天或者合理时间间隔提交进一步的索赔报告,直至索赔事件影响结束。(4)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承包商应向监理工程师递交最终的索赔报告,说明最终索赔金额、索赔工期,并附证明材料。

3.5索赔中处理好与各方的关系

索赔过程中,承包商应处理好与监理工程师,甲方代表,设计单位,管理单位等各方的关系,争取他们的理解,对索赔成功大有裨益,尤其对于道义索赔,尤为重要。

3.6力争单项索赔成功,避免综合索赔

承包商的单项索赔,采取一事一索赔的方式,便于搜集证据资料,费用相对较少,业主也容易接受。而综合索赔,索赔事项多,费用较高,成功率相对较低。

4结语

承包商应正确认识索赔,施工索赔是企业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合法的行为,要懂索赔、敢索赔、会索赔,及时索赔,积极索赔,索赔要有理有据,遵循法定程序,并采取一定的方法保证索赔成功。

参考文献:

[1]张春满,李向阳.小浪底国际工程中的索赔与反索赔问题分析[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7(1).

[2]汤燕群.工程索赔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J].森林工程,2003,19(1).

[3]乌明丽.建筑工程实施阶段成本预测和控制[D].江西:江西理工大学,2008.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Z].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