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内外工程计价模式及相关研究

1.1国内外工程计价模式概述

从各国的工程计价模式来看,英国、美国、日本是较具代表性的三种模式。英国由于建筑市场管理体系相对完善,信用机制与竞争机制也较成熟,且有完善的政策法规保障,其工程计价招投标模式采用自由模式,有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但没有统一的价格定额。招标业主方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将提供整个项目的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作为承包方投标报价基础,而市场价格是承包方的组价依据。美国则没有政府部门统一发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但发布了一套工程成本编码,一般在工程招标时,承包方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图纸按照本企业的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或者参考工程咨询公司等发布的价格信息报价,工程量则根据本企业实际经验水平测算。日本的工程造价管理与我国定额计价模式较相似,其工程计价中工程量的确定依照建筑积算研究会编制的《建筑数量积算基准》,该基准类似我国的定额,其将工程项目细化科目的人、材、机消耗量及其他经费均列出明细,根据项目需求可列出详细清单,再按照市场上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价格可计算出整个项目的工程费用。总的来说,英国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目前国际工程中较常用的方式;美国的工程量计算方式与我国的模式相近,即承包方需根据图纸计算工程量;日本类似我国的统一预算定额。无论这三个国家的工程计价模式有怎样的差别,其国内的工程市场管理均较完善,且有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计价模式的正常运行,实际工程项目的量与价均符合市场规律。

从我国目前的工程项目计价要求来看,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两种模式并存。国家规定对于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要求执行《规范》,并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对于非政府或非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允许继续使用定额计价。但由于定额计价模式的强计划性与长期应用的惯性,除强制要求执行《规范》的情况外,大多数情况下业主方更愿意选择定额计价模式。我国的工程预算定额产生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经过几个阶段的演变也在逐步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从出现到完善的几十年中,定额计价模式在国内的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中起到了重要作用,直到今天依然是业主方控制工程项目投资的一个很好的工具。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定额根据过去的施工方法、施工技术和施工成本等资料按照一定方法测算出来,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准确反映现在以及将来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并且工程项目千差万别,依据典型工程测算而来的定额与实际项目的差异无法消除;此外,编制一次定额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因此一套定额往往需应用较长时间,使得其不能完全符合当下情况,需要靠比例、幅度调整,但这又受编制人的影响,并不精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思路指导下不断发展,2008版《规范》在2003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从招标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办理的全过程。包括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发承包合同签订时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施工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的调整,工程竣工后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计价争议的处理等内容。

1.2国内外工程造价研究情况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自上世纪30年代被正式提出应用以来,对其的研究一直没有中断,近十几年有很多国外的学者在不断探讨工程量清单的应用问题。例如,澳大利亚有学者在2004年提出,如果工程量清单中的信息能够被当作一种模式应用,那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就会被应用得更有效,这些应用包括总包商和分包商正常的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成本方面的管理等。随着国内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国内专家学者对之研究日益增多,包括对工程量清单与传统定额计价模式的对比研究,这类研究,在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初期就有了较多的文献。它们主要集中说明两种计价方式的指导思想、计价模式、评标原则、方法等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通过比较指出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建立我国建筑产品市场定价模式的有效方式。此外,还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及其推广的对策研究,主要涉及到对清单计价的内容、实质、优点及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合同管理、招投标制度的研究。在这些研究中,已有作者将不平衡报价、博弈论等理论运用到了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成本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越来越重要,出现了针对清单计价模式下如何使成本管理工作简捷,更符合实际的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研究。伴随各行业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实施运用,亦有针对行业的工程项目使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相关研究,例如电力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应用研究等。尽管各类的研究很多,但目前在工程量清单计价配套环境方面一些系统、深入的研究很少。

2电力行业工程项目计价模式现状

2.1我国电力行业工程项目现行计价模式及存在的问题

电力行业在国家发展和民众的生产生活中一直起着重要作用,并具有一定的垄断特征。电力工程项目的投资规模一般都较大,且我国大多数电力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管控要求较高,因此在工程招投标管理中仍愿意选择传统的定额招投标计价模式。当然,近几年为了规范电力工程招投标工作,主动与国际接轨,行业内也引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定额计价作为一种工程价格测算的方法具有其科学性,即使是在美国这样市场高度开放的环境,同样也有专门的针对各类工程项目的定额。定额是为了反映一个地区建设工程项目的平均水平的,对于制定项目预算、成本管理意义重大。但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迅速发展,工程建设工艺水平突飞猛进,定额中的人、材、机要素价格也已跟不上市场实际价格的变化节奏。电力行业现行的定额同样存在上述问题,尽管行业定额一直在修编,但现有的定额并不能很好地跟上新的电力工程建设技术、电压等级的发展需求。目前定额编制只对要素的量和价格系数进行调整,以尽量跟上实际价格水平,并通过实践验证一些工程项目中使用定额所计算的项目价格与实际工程价格差异不大。尽管如此,但这样的价格不乏通过定额编制者根据经验平衡量价而得,定额中的量与价本身与实际情况出现偏离的现象较多,尤其是人工成本远低于市场实际水平,这不利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成本控制和精益化管理。另外,我国的实际环境造成电力工程项目参与投标的基本都是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因需要承担人员就业等社会责任,企业自有员工中的施工人员占比低,主要发生的是管理费,需要在预算中进行分摊,这些刚性成本很难下调。并且我国幅员辽阔,区域成本差异化大,经济发展不平衡导致国有企业任务的不均衡性,公开招标中低价竞争比较多,不同区域很难在一个水平竞争,这也导致了行业编制定额时所参考的全国平均水平较难反映区域差异,导致富裕地区的定额水平比实际情况偏低。在美国,专业编制定额的公司会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按地区编制不同的价格水平,且地区划分较细。反观目前电力行业在一些大型工程项目中所采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同样存在不少问题。

一般招标业主方(如电网公司或电力能源公司)先根据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作为招标文件组成发给投标方,同时业主方又根据消耗量定额确定项目投标限价。作为投标方,会对收到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使用与招标业主方所用的一样的行业定额来测算投标价格,再根据清单设定的子目,将测算的价格分配到清单项目中去,但由于清单子目和消耗量定额子目之间以及消耗量定额的各个子目之间的计量单位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也各不相同,这种清单计价模式不仅没有实现量价分离,反而导致测算价格的工作量增加。另外,业主方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一般会委托设计单位进行编制,但经常因为工程工期紧,业主方在工程设计图纸还未完善之时就匆忙开始招标,导致实际工程量与招标阶段工程量清单上的量差异大,这容易引起日后发生索赔以及增加工程变更的处理难度。现在多数项目设计单位不需对实际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负主要责任,更不需对施工单位进行赔偿,且由于项目的价格测算又是依照的定额,所以当发生实际工程量变化时,一方面会造成价格测算不清,同时也会造成很多扯皮的情况发生。除了上述定额和工程量清单本身推行中存在的问题外,由于电力行业的垄断特性,有能力承建大型电力工程项目的承包方,往往都是电网公司或能源公司下属子公司,其本身并非竞争市场下的施工企业。这些企业需要在负担高额自有员工成本的同时,还必须服从招标业主方的各项要求,这也导致施工企业经常处于弱势地位。比如业主方对于一些重要项目往往有申报工程建设奖项的要求,这就使得施工过程中的成本消耗远远突破定额水平。这些实际情况都导致承包方不仅较难编制真正适合企业本身的企业定额,还需承担部分本该由业主方承担的风险。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本是希望投标方能以统一的工程量为基础,进行自主报价,体现投标方本身的竞争力和管理水平。但当前电力施工企业基本都没有自己的企业定额,并且企业非市场性的特殊情况又使其以满足业主方的要求为前提开展项目建设,因此投标方在投标过程中的依据都是一样的行业定额,仅是对一些可调费用部分略作调整,带有随意性。另外,现行的工程量清单本身仍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例如项目设置门类不全,有的地方过于笼统,所涉及的清单项目与工程实际情况还有一定差距等。以上这些原因都造成了电力行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不能很好地推行。

2.2与国际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区别

国际上的电力工程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一般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业主方会提供项目的工程量清单,明确清单项目的设置情况,说明各个清单项目的名称,阐释各个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工程内容,以保证清单项目设置的特征描述清晰。清单的编制与初步设计在国外大多由业主方委托咨询公司(类似于我国设计院的角色)完成,而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则由承包方完成。这就使得承包方为了获得利润会去优化设计,承担相应的责任,而非仅仅按照业主方给定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也就是说,在国际上,业主主要把控技术,更为关心的是项目的功能达到要求,工程量清单也是基于这一目的而编制。相反,国内电力企业基本都是国有企业,相对保守,对于工程项目的安全性追求较高,往往超过了基本功能需求,并且对于项目工程量清单的优化,承包方没有发言权。从投标报价上来看,国际工程项目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量价分离,竞争价格由投标方根据自我管理水平和能力来确定,业主方一般只对项目有个大概的预算范围,且不会作为指导价格,价格根据市场水平确定。而在国内电力行业中,由业主方编制指导价格,量价没有真正分离,都由业主方确定,价格按照定额和部分市场信息价格确定,这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真正推行。法律保障与合同文本也是国内外工程项目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的重要区别。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乃至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编写招标文件时应做到准确、周详,而且文件之间的条款需和工程量清单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签订合同时要看招标文件的有关条款,避免出现自相矛盾。在国际工程中,合同文本基本都是参照FIDIC条款(单价合同),条款详细规范。而国内电力工程对合同文本的规范还有待提高,特别是涉及到设计变更后如何进行价格调整的条款较模糊,且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来保障合同的实施。

3结论与建议

随着与国际化的接轨,电力行业除了在本国高速发展,未来的趋势是走出国门,实现能源的互联互通,构建国际能源网,这不仅需要提高国内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水平,更需要与国际接轨,采用国际通用的工程计价模式,为电力工程走出国门提供强有力的基础。尽管目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电力行业的推行相对缓慢,但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清单计价模式是大势所趋。要深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需要在以下几点进行转变。

3.1改变项目管理思路,控量不控价

对于电力行业的业主方来说,需要真正认识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作用,该模式通过合理的工程量测算,由承包方结合市场价格与自身能力报价,这样工程项目的量价情况才能与实际匹配。作为业主方应加强对工程量的管理,在编制电力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时要有相应明确的技术要求作为承包方的报价基础,这有利于业主方开展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成本精益化管理。电力行业的业主方作为国有企业,有对项目价格进行管控的客观需求,可以通过对于项目投入产出评价,测算项目成本,设定整体预算与分部工程价格,而不需要限定每一细项的价格,只要控制实际项目价格不超出框定的预算即可。作为业主方应更关注工程项目的实际功能,而不是拘泥管控本身。

3.2提升项目施工管理能力,制定企业定额

从项目承包方(电力工程项目施工企业)来看,需要将自己作为市场竞争者,不断提高自身的项目施工管理能力与建设施工能力,并根据企业实际成本、利润情况,按照本企业的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编制反映本企业水平的企业定额,真正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这有助于企业与国际接轨,深入参与国际电力工程项目的竞争。

3.3完善定额与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规范的编制

对于行业定额以及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制定方来说,定额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的平均水平体现对业主和承包方都有参考价值,但定额子目的设定需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子目设计相匹配,并应该细化制定针对不同地区、城市的定额水平与工程造价指数,且需要能经常性地更新定额数据,以跟上市场的变化。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同样需要完善,从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出发,形成涵盖面广,科目细化,实用且符合实际需要的清单规范。

3.4重视设计单位作用,提高设计人员能力

由于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以及控制价格的测算都是由设计单位来完成的,因此设计单位在整个工程建设项目中起着重要作用,并且设计阶段对项目造价的控制影响重大,需要设计的合理可行。设计人员在进行项目设计与工程量测算时需合理,应充分考虑地形条件、运输条件,并应对项目建设全过程负责,即要对施工单位实际的工程量负责,以保障承包方报价的工程量合理。设计人员在测算项目概预算时,应考虑业主方对工程项目的具体要求,而不是简单根据定额计算。

3.5完善工程造价管理的配套体系建设

除了上述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参与方外,要保证电力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顺利推行,必须形成一套完整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工程造价管理标准体系,并应该将其提升到国家标准的层面。包括建立完善的工程造价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制定规范的电力工程项目合同模板,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的措施和力度等来保障工程量清单的有效执行。若没有这些配套体系建设,一味追求在现状条件下放开价格,很可能出现工程项目价格偏高,或价格低但质量没有保障的情况,导致关乎国计民生的电力工程项目出现严重问题,也会造成过度竞争、产能过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