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阐述招标投标制度实施的必要性,分析土木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完善土木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有效策略展开探讨,旨在为研究如何促进土木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序开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土木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1招标投标制度实施的必要性

招标投标制度实施有助于降低土木工程建设成本,有助于提高所投入资金的有效利用率,还有助于制约各式各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土木工程的招标投标可缩减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实现对工程成本的有效控制,使土木工程建设成本进一步趋于合理化。严格落实土木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可促进土木工程建设市场中招标人与投标人的自由选择,投标人的自由竞争,进一步促进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缩减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严格落实土木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还可促进规范价格行为,实施招标投标制度是反映土木工程市场定价的一项价格体制,而实施该制度最显著的表现即为投标人相互间产生激烈且正当的竞争行为,而该种积极的市场竞争,其在价格竞争层面可得到直观体现,而在价格竞争过程中,形成良性的循环,可进一步缩减工程价格,促进提高投资效益[1]。

2土木工程招标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土木工程招标中的问题

其一,未制定科学完备的工程量清单及土木工程技术规范说明书。工程量清单是土木工程招标人提供在土木工程招标文件中,依据实际工程量计算方式对土木工程各个建设部分开展计算,并将各个分项工程量罗列出来的详细清单。作为招标文件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工程量清单不仅可为招标人在编制工程制价过程中提供有力依据,还可通过对土木工程的全面划分,为投标人在竞价过程中提供有效参考,并促进专家人员开展评审。现阶段,我国工程量清单编制能力较为有限,受设计图纸不详细、标注不明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等影响,往往会使中标人与业主相互间引发纠纷,使业主面临极大的投资风险。其二,存在标底招标的不足。通常而言,在招标过程中标底严格保密,不对外公布,作为招标人对工程造价的期望值,标底并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而是提供给业主在评标过程中参考使用的。然而,标底的出现会使得大多数投标单位试图获取标底,以确保自身报价尽可能接近底价而中标,显然这会助长“不正之风”。其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不合理。我国部分地区尚未构建起一套科学完备的评标办法,仅仅是以招标人资格审查获准后,然后以招标报价在评价基准值以上为前提,筛选投标报价相对低的若干名投标人,并由低到高逐一筛选出中标候选人。一些中小型城市存在专业化人才不足、评标专家库专家综合素质偏低的问题,由此对评价质量造成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土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序发展。

2.2土木工程投标中的问题

其一,投标人违法投标。投标人可得到土木工程项目与否,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生产,因而受利益驱使,一些投标人会借助不当手段进行投标,对招投标市场有序运行造成不利影响,更有甚者会出现不法行为,诸如投标单位相互间事先串通,损害招标人利益,还有一些投标单位相互间达成协议,轮流中标或利用资质展开围标、串标,使招标投标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对招投标市场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其二,投标人投标缺乏目的性。一些投标单位在得到投标信息后,未制定科学合理的投标对策,缺乏对招标文件的深入分析,未透彻研究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资质条件、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施工期限等内容,投标行为不够针对,导致难以中标。还有一些投标单位故意低价中标后,在土木工程施工中通过种种手段要求业主追加预算,或者故意拖延工期,以达到变更工程追加投资,加大利润空间的目的。还有一些中标单位中标后擅自将工程项目转包、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

3完善土木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有效策略

3.1推行招标人终身负责制,解决虚假招标问题

当前招标人与工程项目不存在实际利益关系,因而在招标过程中工程质量的优劣及建设价格均与招标人无关,招标人员仅负责招标该项工作,从而给施工方创造了进行不法行为的机会。招标可靠性不足,虚假招标屡见不鲜,而上述情况还存在进一步发展的趋势。为了切实解决此方面问题,对于招标人、负责人而言,可尝试对工程质量推行终身负责制。如此一来,可制约虚假招标的出现,对于在设计使用年限中的土木工程,倘若在设计、结构设计等方面出现相关问题,则应追究设计方的责任;倘若土木工程质量方面出现相关问题,则应追究施工方、监理方的责任,尤其是追究项目经理及项目组相关人员的责任,如此必然可实现对招投标过程中虚假现象的有效控制,并切实杜绝土木工程中的腐败现象,确保土木工程的质量[2]。

3.2构建健全招投标管理制度

为构建招投标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招投标市场环境。首先,应完善评标方式方法。现阶段,我国在实际招标中评标方法不完善,未构建独立的评标方法,在实际评标中太过关注价格,而缺乏对质量的有效重视。在实际评标中,不仅要关注价格的高低,还应提高对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关注度,促进土木工程项目的有序开展。其次,提高代理招标流程的规范性。提高进场交易的规范性,将各工程项目均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依托打造有形市场,整治土木工程市场中的混乱现象,并促进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打破地域及行业保护格局,有效减少串标、陪标等现象。在实际招投标制度管理中,还应构建一套健全的监管制度,针对招投标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广大企业、群众可及时反映,开展针对整改,进一步促进土木工程招投标工作的有序开展[3]。

3.3有效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首先,严格依据法定职权及程序,对招标投标活动开展全面环节的监督管理。与此同时,尤其要加大对招标公告公布、评标办法制定等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杜绝政府部门、个人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干预,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4]。其次,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市场主体不良行为与评标工作的有效结合,以实现对失信者的有效制约;同时,依托设置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不当行为,达到监督管理的目的。通过执法检查对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予以及时发现与改进,督促主管部门加大管理力度,使土木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越来越规范,真正意义上确保土木工程建设的综合效益。

4结语

土木工程招标投标制度对于构建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建筑交易市场秩序趋向于规范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土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质量、效率,可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现阶段,我国土木工程招投标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因而,我国土木工程招投标相关人员务必要不断钻研研究、总结经验,提高对招标投标制度实施必要性的有效认识,加强对土木工程招标投标中主要问题的深入分析,使我国土木工程招投标更能适应市场要求,使土木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能够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