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工程造价预算审核工作是科学确定工程项目造价的重要途径,在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发挥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怎样才能够合理高效的实施工程造价预算管理,确保工程目标管理的最终实现呢?本文结合笔者实际研究,针对工程造价预算管理的要点展开了论述。 

关键词:工程造价;预算管理;要点 

随着近年来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越来越多,其中预算管理工作在工程项目施工中所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关键。因此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必须要努力做好预算管理,构建全方位的预算管理体系,进而帮助企业获得预期的经济效益。 

1 工程造价超预算的主要原因 

(一)工程技术和工程造价联系不紧密。因为大部分工程项目都是异地设计院实施设计,而非是本地设计,因此通常会存在地域差异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情况,比如说东北和西南地区便存在土质差异,所以适合在东北做基孔的孔桩,在西南地区必须用人工挖桩代替。同时,很多工程设计人员的理念也存在区别,部分设计人员思想保守,部分设计人员具有创新思维,设计结束之后,造价工程师无法根据设计图纸全程参与建设,无法确保工程各个环节的预算工作得以落实。 

(二)工程预算编制不科学。因为部分预算编制工作人员不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无法准确全面的对工程项目基本情况展开调研,从而造成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工作常常存在缺项、漏项的问题,无法真实准确的反应工程实际费用支出,导致造价预算无法充分发挥出指导作用。基于此,施工单位为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只能够选择超预算审核[1]。 

(三)工程造价预算不准确的问题。由于近几年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工程材料价格也处于时刻变化的状态,加之一些项目的建设周期较长且成本难以控制,即便是在施工全过程进行了有效的预算管理,但是因为对市场价格预测和风险评估工作存在偏差,无法精确的预测价格的波动,因此工程造价管理并不细致,预算也不是非常精确。 

2 工程造价预算管理的要点控制 

(一)建立造价调整审批机制 

预算编制的过程中通常是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来对施工费用支出进行计算,但是实际施工时往往会因为施工条件和外部环境的影响,造成和其相关的费用必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一定的调整。这些影响因素必然会对工程项目实际运行结果与预算目标之间产生偏差,所以必须要建立造价调整审批机制,进一步强化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对于存在变更的部分应当展开经济技术论证,尽可能的降低由于工程变更导致的成本超支,从而减少其对造价预算的影响。 

(二)不断加强工程造价审计 

工程造价预算编制和实施若不具有强有力的审计监督,那么其实际效果便会大打折扣。预算审计工作能够让企业更加重视造价预算编制中的质量控制,从而保证预算编制工作的有效性,让预算编制内的各项成本可以与实际情况相符合。另外,施工图预算审计工作的实施可以让企业强化工程变更管理,进而防止工程建设过程中随意变更导致作业量和成本增加的问题。 

(三)坚持工程预算动态管理 

随着施工成本的不断增加,传统的预算工作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工程预算工作予以合理的调整,进而不断提升预算管理工作水平,推动工程造价预算工作的顺利实施。要坚持动态管理手段,一方面,工程项目定额的调整必须按照当期具体情况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其中会牵涉到诸多复杂因素,所以必须尽可能的让其产生更多的经济价值,建立合理的预算管理机制;另一方面,其它相关工作也应当按照动态预算管理的要求予以合理调整,结合项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科学的管理制度,进而保证项目造价预算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构建工程预算管理体系 

工程项目预算的管理和编制常常会关系到主管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诸多机构,做好工程项目造价预算管理工作,必须要构建一个由各个单位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的合理、高效的预算管理体系。在这一体系中,主管单位必须真正重视项目施工和预算工作的指导,做好预算和定额、取费标准、施工设备与材料价格的分析管理工作,健全相应的规章制度,尽可能的实现项目造价预算的动态管理。设计单位必须要结合相应的经济政策法规来编制概预算,力求其可以客观准确的反映工程造价;建设单位必须要以批准的设计预算来合理确定招标价,同时对项目造价实施全过程的管控;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报价,同时根据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合同来组织开展作业,力求用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多的经济效益。 

3 结语 

总而言之,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必须要求我们做好预算管理。对于相关从业人员而言,必须要坚持从自身工作实践出发,结合现阶段工程预算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策略,最大限度的保证工程项目造价得以有效的控制,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最终实现。 

参考文献: 

[1]魏颖.土建工程的造价管理和施工图预算编制方法探讨[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25):77. 

[2]师成娜.如何有效提高工程造价预算管理水平[J].江西建材,2015(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