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不是简单意义的任意压价,让承包人无利可图,而是通过招标寻求一个符合市场行情且承发包双方都能接受的合理价格,以及针对这一价格制定出的调整办法,消除不平衡的投标报价,避免施工管理和竣工结算过程中的各种索赔、争议、投诉等。本文结合招投标工作实际工作经验对招标投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及措施两方面内容进行阐述。 

  一、工程施工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性 

  招标、投标、定标是承发包双方合同的签订必经几个过程。业主发出的招标文件是要约邀请,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是要约,经过评标、定标是一个承诺的过程,最后签订施工合同,成为以该工程质量、工期、价格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件。施工招标文件是由招标单位或受其委托的招投标代理机构编制,并向投标单位提供的为进行招标工作所必需的重要文件,它的基本内容包括投标须知、评标办法、合同条款及格式、图纸及附件、技术标准及要求、投标文件格式、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表、控制价、辅助资料表等。 

  招投标阶段是业主确定工程造价的一个重要的阶段,它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因此,招投标阶段的造价控制对整个工程造价控制非常必要。同时,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工程施工合同价款的一个重要阶段,它对今后的施工以至于工程竣工结算都有着直接的影响。如何对工程招投标的每个阶段实施造价控制,己成为造价咨询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工程企业研究的重要课题。 

  二、工程招投标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 

  1.制定招标方案 

  招标方案包括招标方式、标段划分、工期、质量、资质要求。这一阶段的造价控制要结合每个项目的具体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招标文案。工程发包采取什么形式,取决于项目的投资性质、施工技术复杂程序及招标人对项目建设周期的要求。因此,在发包工作开展之前,应加同招标人的沟通,并针对各项目的不同特点、投资性质等,选用不同的招标方案。 

  2.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 

  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为了防止不平衡报价,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并结合有关规定,在评标办法中中明确以下几点废标条件(针对固定单价合同): 

  1)投标总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 (不含本身)或低于招标控制价 %(不含本身); 

  2)投标单位的子目单价超招标控制价相应单价5%以上; 

  3)修改清单、未按要求报价的; 

  4)单价乘数量出现5处(含5处)以上不闭合的; 

  5)每个单位工程的规费金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规费金额的;每个单位工程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金额低于招标控制价相应金额90%的;利润按零报价的;暂列、暂定未按要求报价的; 

  6)报价与各组成部分不闭合。 

  评标委托员对商务标进行初审时, 出现上述情形之一,作为无效标处理。通过上述措施,有效地避免了投标单位的不平衡报价及恶意竞争,对维护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起到了维护作用。 

  同时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过程中要重视确定好甲供材和甲控材、合同计价方式等内容。 

  3、施工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1) 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方式 

  在招标文件约定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时,一定要概念清楚,分清市场价、信息指导价、控制价、投标价之间的区别和联系。现在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管理部门也出台了一些价格调整文件,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不能笼统的执行文件,而应对其严格约定。 

  招标文件中钢材、商品砼、水泥结算时可以约定:按业主、监理机构、施工单位共同认可的计划工期内的施工工期,并按该施工工期内当地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进行调整;不在计划工期内的不予调整;调整基数为招标控制价中钢材、商品砼、水泥的主材价格(采用招标当月本市信息价价格);钢材价格只调增或调减±5%以外的部分,在±5%以内的不调整(含±5%);商品砼、水泥的材料价格只调增或调减±10%以外的部分,在±10%以内的不调整(含±10%),变动幅度在规定范围内的由承包方承担,变动幅度在规定范围以外的调增部分由发包方承担,调减部分由承包方承担,调差只计材料价差及税金,不计其他任何费用。 

  2)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调整方式 

  ① 首先确定允许变更价款部分:设计变更(甲方签字认可)、施工过程中经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更、施工过程中甲方签字认可的现场签证、暂定价调整等 。 

  ② 若设计变更工程量减少时,其价格按招标时相应的子目单价和费率结算,扣除其费用。 

  ③ 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涉及工程变更的,经招标人同意变更后,若在投标书中已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组价的价格,按照或参照已有的工程组价的价格;若投标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变更工程组价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合理的组价方式经招标人同意后方可变更合同价款(其组价的依据为:投标报价采用的组价依据;材料价格参加招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没有的以实际施工期间市场价格,报经招标人同意核准后执行;让利幅度按投标时承诺的让利幅度执行,若在投标时未明确让利幅度的,则按中标价与招标单位发放的最高限价的下浮比例确定)。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未书面提出报告则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④ 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和费用甲方不予签认。 

  4、规范评标定标程序 

  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是确定中标人的关键,也是招标人造价控制的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要严格规范评标程序。 

  包括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响应程度分析;总价及各个分部造价的汇总对比;主要分项及主要单价的汇总对比;主要措施费项目和其他项目报价的汇总对比;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其他要素的汇总分析;计算误差分析;商务报价与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的对应情况分析。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全部采用计价软件,如果投标书中分部分项工程费各项实际汇总数远远大于投标书所填合计数,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虚高。招标人待工程竣工结算时由于该工程中标事实已不能更改,也只能认定合同有效,即按综合单进行结算,就会使招标人受很大损失。 

  投标总报价、措施费报价(主要是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报价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来计取,其他措施费是否存在“0”报价和象征性报价)。 

  5、签订合同 

  施工合同是明确承发包双方责任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当然也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因此在签订施工合同时,一定要把重要内容融入合同条款中,尽可能的细致,包括工程价款调整办法、甲供甲控材料附表等。这样可以有效规避投标文件中偏差和商务陷阱。 

  6、做好沟通 

  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招标人委托进行招投标活动的机构,在整个招投标活动中要做好前期、中期、后期与各方的沟能,只有与各方多沟通才能更完善各方面工作,特别是与招标人的沟通,能明确表达招标人的主导思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向招标人提供正确的业务指导,同时在造价控制方面提供合理化建议,使招标工作顺利地完成且不留下重大隐患。 

  结束语: 

  综合所述,对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造价控制来讲,招投标阶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通过各种有效措施将承、发包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界定清楚,明确各类问题的解决处理办法,避免在施工过程中或结算时发生较大争议,真正做到在招投标阶段进行造价控制,有助于达到整个工程造价控制、降低工程成本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