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简述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重要性,从四方面讨论怎样做好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工作。 

  关键词:竣工结算审核;意义;方法 

  0引言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建筑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向发包单位进行的最终工程款结算。竣工结算是一种动态的计算,是按照工程实际发生的量与价来计算的。经审查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更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 

  竣工结算的审核,主要是以工程量是否正确、单价的套用是否合理、费用的计取是否准确三方面为重点,在施工图的基础上结合合同、招投标书、协议、会议纪要以及地质勘察资料、工程变更签证、材料设备价格签证、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竣工资料,按照有关的文件规定进行计算核实。要准确客观地实际反映工程总造价,办好竣工结算审核,必须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做好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 

  资料的完整、有效、真实是得出客观、科学、可信的结算审核报告书的保证,是做好结算审核工作的基础。在审核中,经常发现送审资料不完整、竣工图没有全面体现工程实际情况,直接以施工图代替竣工图或在施工图上做简单更改,使图纸面目全非,无法计算;设计变更手续不全,缺少变更通知及经济签证;隐蔽工程现场验收无正式签证手续等等。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工程结算书、竣工图、施工方案、设计变更通知、各种签证、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标底、投标书等。这项工作应该在审核准备阶段完成。在这一阶段应重点做好如下工作: 

  ①搜集齐全工程竣工结算相关资料。 

  ②熟悉工程竣工图纸,对工程概况有一个初步了解。 

  ③详细查阅工程招标文件、合同文件。对一些影响工程造价的条款,如合同类型、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变更项目计费依据、合同技术性条款、施工组织设计等认真分析。 

  同时搜集相关资料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①竣工图应有建设单位、监理人员的签字,并加盖竣工图章。 

  ②送审工程变更签证应该以建设单位存档资料为准,并加盖建设单位送审章。 

  2加强工程量的审核 

  工程量是指以物理计量单位或自然计量单位表示的各个具体工程细目的数量,是计算工程造价的基础数据,工程量计算的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结算造价的准确性。因此工程量审核是结算审核工作的重点,要保证结算审核质量,必须在工程量的审核上狠下功夫。 

  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要准确地核实各分部分项的工程量,熟练地掌握工程量的计算规则,熟悉定额的各项说明和计算规则的含义很重要,审查时要抓住工程量大且造价高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作为审核工作的重点,详细计算、核对,对工程量小且单位造价低的分项工程可作一般性审查,审查时要注意工程量计算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根据合同确定的计价方式注意区分各种版本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异同点,注意计算规则规定应扣除的部分是否已扣除,分清计算范围。 

  对于采用单价合同的建设项目,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是暂定工程量,最终结算时应按照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调整。但在实际工程中,施工单位从自己利益出发,仅仅将工程量需要增加的项目以签证的形式承报给建设方与监理方,而对于工程量需要减少的项目,却无人问津,这就给审核人员带来了较大的麻烦。由于施工单位在结算书中也未计入此项调整,审核人员在审核时必须将相当大的精力放到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复核上,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同时要求审核人员具备一定的审核经验。 

  3审核综合单价的正确性 

  重点是审核价高、工程量较大或子目容易混淆的项目单价,是否与合同单价一致,保证工程造价准确。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方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查时以当地的预算定额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最高控制线,参考当地建筑市场人、材、机价格,根据施工企业报价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工程单价,尤其是变更项目的单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取: 

  ①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的部分,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当变更项目和内容直接适用合同中已有项目时,由于合同中的工程量单价和价格由承包人投标时提供,对于发包人、承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容易接受,从合同意义上讲也是比较公平的。 

  ②当变更项目和内容类似合同中已有项目时,可以将合同中已有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价格拿来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或者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 

  ③当工程量清单漏项或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在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或者设计变更增减的工程量属于合同约定幅度以外时,其相应综合单价应由承包方提出,经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审查时以当地的预算定额确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为最高控制线,参考当地建筑市场人、材、机价格,根据施工企业报价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4审核套价取费的正确性 

  现行预算定额、费用定额是工程计价的基础,工程竣工结算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定额和取费定额规定执行,不得随意高套,或重复套用。对结算审核中因套用定额、取费不规范而出现的分歧,应由甲乙双方和监理与审核人员共同会商,慎重解决。会商仍解决不了的,可向定额管理部门咨询后,在严格执行合同和定额规定的原则下解决争议问题。 

  竣工结算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若不能严格把关的话将会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这是一项细致具体的工作,计算时要认真、细致、不少算、不漏算。同时要尊重实际,不多算,保证结算审核的正确性、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