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对于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控制来说,工程变更是影响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最为关键的因素;本文从工程变更价款审核的角度出发,以项目投资主体(业主)的利益为核心,分析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研究并阐述了工程变更的分类以及审核工程变更的关键环节,为提高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效率、合理控制变更、实现资金高效运转及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提供依据。 

  【关键词】工程变更;审核;关键环节 

  工程变更是一个广义上名词,主要包括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工程量签证,对于建设项目来说,施工阶段是整个项目实现工程价值、资金投入最大的重要阶段;而对于施工阶段工程投资来说,工程变更则是影响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最为主要的因素;从建设单位的角度出发,加强工程变更的审核是控制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关键工作;而对于施工单位,工程变更直接关系到最终的竣工结算金额,其重要程度显而易见;从工程造价的审核角度出发,浅析审核工程变更价款的关键环节: 

  1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及分类 

  工程变更是指在建设投资转化成建筑产品的过程中发生的所有与原设计文件及投资费用相比发生变化的内容的总称。 

  1.1 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可分为主观原因和客观原因 

  (1)由于主观原因引起的变更,按照项目的主体合同关系差异,一是由业主引起的,二是承包方自身原因引起的,三是业主和承包方均存在原因引起的,四是由业主委托的第三方单位引起的(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如设计文件不完整、各专业不交圈自相矛盾等,造成在施工过程中工程内容发生变化、更改,因而不得不改变施工项目或增减工程量。 

  (2)由于客观原因引起的变更属于独立于工程合同主体以外引起的,如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及自然或社会原因、政策变化引起的停工和工期拖延、质量标准变化、人材机市场价格波动等,致使工程变更不可避免。 

  1.2 工程变更的分类 

  (1)工程变更按照影响造价的程度可分为技术类变更、费用类变更和综合类变更。技术类变更不违背设计任务书规定、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体系运行,且不增加或减少工程费用(或合同价款);费用类变更,工程内容发生变化,仅引起工程造价上的增减,但审核时须考虑工程合同风险范围;综合类变更,既有技术更改又有费用变化的存在,在承包合同风险范围外,涉及变更原设计水平,变更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和布置,修正主要构件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代用,且变更价款符合合同规定的可追加或减少。 

  (2)工程变更按照提出单位的形式不同主要可分为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工程量签证等。设计变更分两种形式,一种是设计单位由于自身的原因对原设计文件进行修改的变更通知单;另一种则是业主方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文件按照业主的意图进行更改的变更;工程洽商记录也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提出的更改;另一种则是业主和承包方经沟通协商后对工程施工内容进行调整的事宜;但工程洽商记录必须报设计单位核实后方可变更,否则属于不可变更事件;工程量签证一般是由于业主原因或不可预见事件引起的零工或独立于工程施工内容之外发生的费用增加。设计变更具有工程施工强制性,工程洽商记录属于一般性文件不具强制性,不发生可按原设计文件执行。 

  2 工程变更对应的价款审核 

  2.1 工程变更价款的审核程序 

  首先是对工程变更文件的手续完整性进行审核;设计变更文件应有设计方相关人员及业主方代表书面签字确认;工程洽商记录文件应由合同约定承包方代表、监理方代表、设计方代表、业主方代表共同签字确认;工程量签证由承包方、监理方、业主方相关代表签字确认即可,必要时需要盖章确认。 

  其次是对工程变更产生的原因进行审核分析,工程变更在满足工程设计强制标准要求的前提下,造价工程师从专业的角度分析变更原因是否符合前期决策总体要求,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的具体要求,是否符合当下工程的实际需求;任何工程变更的出现都意味着对原批准的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内容进行变动、修改、补充,并且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应更加切合实际,更能合理、有效地发挥工程产品的使用功能,变更后的设计方案一定是更优化的设计,否则将失去变更的意义。 

  最后是对工程变更内容涉及的工程量及单价的审核;任何一份变更都存在着影响工程造价的可能,而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直接影响就是工程造价的增减变化,按照承包合同要求,根据原设计图纸结合变更文件中提到的变动内容进行相互替换计量审核;工程变更价款中的单价审核主要依据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变更价款单价调整办法执行。 

  2.2 工程变更价款审核的关键环节 

  2.2.1 必要性审核 

  由于建筑是一个特殊的产品,它具有投资额度大、建设周期长、工作体量大、参与建设人员多等特点,在生产期间对建筑产品的优化设计必不可少,不可避免地出现工程内容、做法等变更;对工程变更出现的必要性审核主要从以下两方面入手:一是变更发生的主客观原因进行分析;变更的提出单位应符合工程合同主体关系要求,各自承担变更带来的风险责任,严格审核各参建的相关单位把自身风险转嫁给业主方;二是对变更发生内容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及投资费用的总体要求;严防相关单位提高设计标准以达到掩盖投标报价的失误。 

  2.2.2 合规性审核 

  审查工程变更的程序是否规范;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程序。审查工程变更手续是否齐全。工程变更必须分别由设计方、监理方、业主方、施工方共同签字确认,一般签证书面材料中应有甲方现场代表、乙方、监理工程师的签字盖章。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必须审核工程变更手续是否合理合规,是否符合甲乙双方的合同约定。根据变更引起造价变更的数额实行分级审批制,明确审批权限,加速变更工作的进展。同一原因引起的、数额较大的变更项目不能肢解为多个变更项目申报而逃避审批。必要的变更应先由设计单位作工程量和造价的增减分析,再由审核单位进行复核,经业主同意,设计单位审查签章,出具相应的图纸和说明方可发变更通知。 

  2.2.3 真实性审核 

  (1)对于工程变更,须审核工程变更是否真实存在;工程变更单有无双方单位盖章,印章是否伪造,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等是真实性审核的重要内容。如果只有一方签字或缺少某一方签字,说明工程变更的手续不全,也必然影响其真实性。 

  (2)审查变更内容与隐蔽工程记录和完工项目的内容相互验证。如果不一致,说明工程变更的内容存在虚假情况,必须纠正。 

  (3)审核工程变更中涉及的数量及计价的真实性。对于变更中的工程量,一是审核工程变更部位的工程量增减是否正确,是否得到了如实反映;二是审核变更部位的定额套用是否合理;工程变更应视作原施工图纸的一部分内容,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应保持一致,并根据合同条款按国家有关政策进行费用调整。材料的供应及自购范围也应同原合同内容相一致;三是审核工程变更计算过程是否规范;审核工程量的计算是否按合同中约定的计量规则进行计算,有无高估冒算。 

  对于工程变更价款中的单价审核,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种情形:第一种情形是与原合同预算中的项目相同或相似的,审核时均参考原合同预算单价执行;第二种情形是与原合同预算中的项目不同时,审核时依据施工当期政府发布的造价信息执行;第三种情形是与原合同预算中的项目不同且无法使用造价信息的,审核时按照双方书面确认的认价单,没有认价单的,通过市场询价、比价进行审核;第四种情形是于对技术垄断的特殊设备或材料,市场上其他设备或材料无法完成替代的,审核时必须从产品制造工序、产品原价构成、产品高新技术性质等方面进行分析,证实产品原价各组成部分的合理性、真实性。 

  3 结束语 

  实践证明,工程变更是影响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投资失控的关键因素之一。目前,建设领域与科研领域都越来越重视项目实施阶段的工程变更控制与管理的研究,但仍然存在变更处理流程复杂、变更合同条款不够完善、单价确定方法不够具体、缺乏工程变更方案评价机制等问题。因此针对这些问题,本文站在工程造价审核的角度以建设投资主体的利益为基础、以业主方的利益为核心,研究审核工程变更价款的关键环节,为提高变更的处理效率、减少不合理变更、实现资金高效运转及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评价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