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工程保证金对规范承包商行为有着重要作用,现简要阐述了工程保证金概念及作用,并探讨其提交方式及标准、工程保证金的保留期限及返还等问题。 

  关键词:工程保证金;概念;作用;应用 

  中图分类号:TU7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3-0233-01    

  工程保证金,是贯穿工程招标、施工、保修三个阶段的特殊概念,是为了约束承包商履行某种义务而缴纳的一定数量的钱。严格工程保证金制度对规范承包商的行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避“胡子工程”和“豆腐渣工程”等风险的产生,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作用。 

  1工程保证金概念 

  按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分为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 

  投标保证金是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投标人随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招标人一定形式、一定金额的投标责任担保。 

  履约保证金是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提交一定金额,作为中标人的履约担保。 

  质量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在工程竣工价款结算时,从应付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2工程保证金的作用 

  投标保证金:一是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保证招标投标活动的严肃性。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至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要求退出竞标或者修改投标文件;而一旦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做出承诺,则合同即告成立,中标的投标人必须接受,并受到约束。否则投标人要承担合同缔约过程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就要承担投标保证金被没收的法律后果。所以,投标保证金能够对投标人的投标行为产生约束作用,是投标保证金最基本的功能。二是可能从一个侧面反映和考察投标人的实力。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实际是是对投标人流动资金直接考察。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银行在出具投标保函之前一般都要对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信誉欠佳或资不抵债的投标人很难从银行获得经济担保。所以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投标人的实力。 

  履约保证金:一是履约保证。保留在发包人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保证承包商按合同约定的质量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二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弥补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要求中标的承包商提供约合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如果中标的承包商项目实施欠佳,则没收了履约保证金后,基本能弥补因换掉前者而交给下家承包商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质量保修金:建设工程办理交工验收手续后,在保险期内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应履行保修义务。承包商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复缺陷工程部位,业主雇用其他人完成后,通常利用保修金补偿损失。对于促进承包人加强质量管理,改进工程质量,保护使用单位的合法权益起到重要的作用。 

  3工程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标准(见表) 

  4 工程保证金的保留期限及返还 

  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应当规定一个适当的投标有效期,以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天,投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招标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故意在投标文件中留错,而对评标委员会修正的结果,认为有利的就确认,对自己不利的就拒绝确认,而后经评标委员会确认其为废标的;(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绝签订合同,或拒绝提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履约保证金的。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施工合同签订之前提交。履约保证金的约束期是承包商负有施工义务的责任期限。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质量保修金: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后,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并预留保修金。质量保修金的有效期应与法定的维修期限或合同约定的维修期限一致,从工程竣(交)工验收之日起计,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缺陷责任期内承包商应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到期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返还保证金。在质量保修期内,当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时,发包人督促承包人对质量缺陷进行修复,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工程保证金是工程合同签订、施工与维修过程中的特殊概念,需要我们以科学的视角,着眼于实际操作,对其有一个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严格落实工程保证金制度,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