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各项工程不断改革与发展,各项工程建设标准正逐步迈向国际化的轨道,工程中的招投标建设更是实现了与世界的同步接轨,就目前情况而言,较多的工程都实现了招投标制度的建设。但很多的招投标制度却并不够完善,现实招投标过程中,不免会出现编制中某些细节的遗漏或不足之处。本文结合作者自身对08清单相关计价规范的理解,根据相关的法律条文规定,以实现对施工参与各方责任及风险的明确划分,从根本上保证对施工建设相关各方的合法权利的大力维护,确保整体工程的顺利建成。 

【关键词】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调控措施 
  总体市场经济的调控并不能完全改善在建设工程中隐藏的一些不规范的操作与管理,这都是需要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对这样一些不良的行为进行有效的遏制,以防对建设工程招投标带来不应有的安全隐患。 
  近年来,在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的建立以后,各项相关的工程承发包市场一般都要通过招投标活动来实现,招投标过程中,招投标的目标一般是为了有效发挥建设施工单位的高强竞争力以及对相关市场的更加规范性操作,以实现最终对整体市场及相关资源的优化配置。 
  一、工程招投标相关计价条款文件的编制 
  招投标中各项文件的编制都有相关的规定及依据,所以很多时候要对各项规定进行必要的完善,从而使其趋于合理规范。 
  常见的招投标文件一般采取工程量清单的模式进行,当然工程量清单也就成为招标文件必不可缺的一部分,其准确性主要是由招标单位进行确定,一般情况下,投标人要严格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投标及报价,但对于工程量清单不具备修改与调整的权利。而于招标单位而言,则主要是要准确的确定出招标各项工程数量,要能真正保证其完整性即做到不漏项、不重项。 
  08清单计价规范中部分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是要严格按照附录中的规定项进行,再结合拟建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事实性描述,且要求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的过程中也必须要做到准确、实际、全面等。不准确的招标文件只能为后期的项目顺利进展带来更大的纠纷,以至于后期的综合单价及工程数量上会产生较大的难以解决的问题,一般在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能明确表述的事项,经过投标人在投标阶段过程中,后期的招标文件补遗等来实现对招标工程项目的明确与细化,将由于人为而给整个项目进度带来影响的因素降到最低。 
  招标文件中应对招标文件或合同明确各项风险的内容与范围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并进行合理的分摊等,在文件中对于各项风险的划定要有严格的要求与界线,即对于其幅度要进行明确的表述。即根据工程现场相关的特点及相应的工期要求,对承包人的各项风险承担百分比进行明确的规定与合理的划分。 
  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中工程量清单出现的漏项或由非承包人造成的相关工程变更,因此而增加的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的综合单价也是要确定明确的方法,一般主要有以下几种,即在合同中已有的单价要严格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相关计价,对于没有相同项目的要参考类似的项目的单价或均价进行计价,如若合同中也无类似项目单价的情况下,则要经承包方提出相关的综合单价,而后经过发包人确认后的综合单价,即为两方协商后的合理单价,方能成为最终计价的根本与依据。 
  二、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不规范行为简述 
  投标过程中不免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操作,常见的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各方投标者之间,有串通投标的行为,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应有的正常报价,另一种则是出现在投标过程中先自行进行内部竞价,确定中标人,然后再进行投标,这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并不能真正选出合适的最富竞争力的施工投标单位。 
  2.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其四项基本原则进行,即“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这四项基本原则。有些甚至会出现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相互勾结,使标书在不应开启的时间开启,并向其他相关人士提供不应提供的信息,以达到某一方不规范中标的目的。更有甚者,直接向某家投标单位泄露相关标底。 
  3.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可以说是必要多的,文中就不再一一列举了,因为整个招投标市场是需要各方的共同来遵守法律规定的,而并非只单一依靠某一方来实现,那也是不可能的,如有些招投标单位对于那些较大且要求要依法进行招投标的项目,招标单位却不发放公开的招标公告,而是自行邀请了个别的投标单位参加,实属邀请招标的范畴。这是对各项法律规定的无视与违反。 
  三、工程招投标中不规范行为的防止 
  1.加快立法进度,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法制宣传。 
  招标投标是一个竞争过程,应当有严格的规范,保证它是公开进行的,公平合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就是实行招标投标的具体规范,它作为招投标领域的基本法,起到了规范招投标宏大的奠基作用,使招投标管理部门有法可依,招投标活动有法可循。 
  2.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7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杜绝不规范行为。 
  3.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在各个环节杜绝串标行为的发生 
  经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文件后,在招标文件中就已经对评标的相关事宜进行了规定,比如规定了工程计价类别,这就为评标过程中对投标单位的投标价格的比较提供了统一的口径,使得投标文件具有价格上的可比性。在开标的过程中明确宣布了评标的原则和方法,同时公开唱标,有了这样一个过程,在评标结果不合理的情况下,为提出质疑的单位提供了依据,可以有理有据地说明是否存在内定中标者等行为存在。 
  四、招投标工作的调控措施 
  工程招投标的实施就是为了实现整体市场的合理竞争,规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行为,因此在招投标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要严格遵守各项与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对于项目本身的规模及类型都应有详细明确的规定,从而对招投标的举办形式进行准确的拟定,即选择公开招标或是邀请招标等。 
  五、结语 
  招投标的产生是为了使工程建设项目更加公平、公正、公开,但反倒因为相关的工作人员不能真正把好招投标的各个关,无法进行评标过程及评标规则的合理完善,从而使参与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真正的维护。招投标工作要得到彻底有效的进展离不开对各项法律条款的完善与改进,更离不开对施工建设参与队伍建设的执行力度的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