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近年来,随着国内建设工程计价体系的改革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颁布,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作为新的工程量计价模式在军队建设工程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关键词 工程造价 审计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工程建设招投标过程中,招标人按照统一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和考虑风险后的自主报价的计价模式。与传统的定额计价相比,尽管军队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还是图纸、合同、标书、承包商资质等等,但是军队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方法和内容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计重点的变化 
  1.由对计算工程量和套用定额的审计转变为施工合同的审计。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军队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就是对计算工程量和套用定额的审计,由于是施工单位自己确定拟建工程的工程量,在这一环节上,大多存在着“高估冒算,高套定额”的情况,所以对工程量和套用定额的审计是军队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重点。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清单是由军队建设单位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的,施工单位只需填写清单单价,改变了由施工企业确定工程量的做法。工程量清单具有邀约和履约的性质,是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履约保函”,是施工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相比之下,对施工合同的审计无形中将处于主要位置。 
  2.强调了对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的事前审计。长期以来,由于诸多因素导致军队建设工程忽视了前期审计,往往等到工程竣工才“算总账”,造成审计监督不力。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清单单价是由施工单位自己报出的,怎样审计其报价的合理性是我们军队审计人员面临的又一个难点。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科学的施工措施是报价得以实现的基础,它和报价密切相关,这要求我们必须大力加强对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等前期的审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二、审计方法的变化 
  1.静态审计变为动态审计。长期以来,军队建设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总是集中在工程量是否真实、定额套用是否准确、取费是否合理等“静态”问题上,而忽视了对影响工程价款其他因素的审计。事实上,对军队建设单位的现金流量、资金时间价值和建设工程寿命周期成本的审计也是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组成部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把质量、工期、技术就、市场等因素充分细化到单价中,这就要求军队审计人员满足实际的需要,进行“动态”的军队建设工程造价审计。 
  2.由工程结算、决算审计转变为全过程跟踪审计。当前,军队基本建设工程中,项目决策论证不充分、施工程序不合理不科学,甚至失误的问题在许多单位都或多或少地存在,再加上施工技术复杂、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致使军队建设工程在开工前的审计工作非常困难。由于审计部门的人力有限,不能在施工期间及时进行审计监督和“秋后算账”的思想,往往到工程竣工后才开展工程造价审计工作,这种事后审计具有很大的被动性,不能为工程造价管理提供有力建议和支持。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清单报价基本上就是工程的结算价格,而且工程量清单贯穿于整个建设周期,无论在哪个建设阶段,军队建设造价审计人员只有“抓住清单不放松”根据施工合同,严格按照取费标准,才能对建设工程进行有力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审计内容的变化 
  1.对招标文件审计内容的变化。在工程建设过工程中,招投标阶段是确定军队建设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对于军队建设工程造价审计部门来说,确保军队建设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加强招标阶段的造价审计是重中之重。 
  首先,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计。招标文件作是整个招标过程乃至于建设工程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要求公开招标的军队建设工程要参照FIDIC合同条款编制招标文件。 
  其次,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审计。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单位计价的依据,是军队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注意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要求,措施项目清单是否合理等等。 
  再次,加强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审计。清单报价是形成工程价款的核心,怎样确定清单报价的合理性,就要求军队审计人员要充分掌握建筑市场上的各种信息,对清单所列举的主要项目要进行重点审核,要审核投标单位是否使用了不平衡报价;审核清单暂定项目报价是否合理;审查投标单位的履约保证金、工程保险费是否到位等等。 
  2.对施工合同审计内容的变化。军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军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为完成建设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与义务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军队审计人员在确认合同合法性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对合同内容的审计。由于军队建设单位承担了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了工程报价变化的风险,军队审计人员要审查责任分配是否明确、风险分担是否合理以及具体条款落实情况。 
  3.对工程量变更审计内容的变化。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是由施工单位自己确定的,由于全军的定额子目不统一、计算规则不一致,往往会出现同一份施工图纸因预算人员不同而导致工程量有较大差异的现象,这本身就有工程量变更的嫌疑,增加了审计的风险。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按照施工合同,在没有设计变更的情况下,中标价与最终结算价是一致的,就是说中标单位所报的综合单价是不变的,而且工程量清单计价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分开,实体项目费可随工程量的变化而变化,措施项目费不随工程量变化。这样为军队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减小了审计风险,提高了审计效益。 
  4.对竣工结算审计内容的变化。在新的计价模式下,工程量清单贯穿于整个施工阶段,清单报价很大程度上表现为军队建设工程的最终价款,军队建设工程的概算设计、预算设计基本上确定了结算价格。于定额计价模式下“年关算总账”的审计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军队建设工程竣工阶段的审计工作较为轻松,军队审计人员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工程质量审核和施工过程中遗留下来的索赔和补偿工程价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