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通过分析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风险的成因, 工程量清单计价下施工企业的风险, 对施工企业如何防范工程造价风险, 加强对工程造价风险的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造价;风险控制
  近年来,随着招投标活动中引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我国逐渐形成“市场形成价格,企业自主定价”的新格局,它为不仅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增强招投标过程的透明度,还实现量价分离、强调风险分担, 促进各方管理水平提高,从而提高了招标效率和质量,但要采取有效措施来回避清单计价招标引起的风险。
  1 工程项目风险的成因
  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包括前期的决策、估算、设计、施工和竣工运营。由于周期长, 施工过程和施工工艺复杂, 建筑材料和设备工具繁多, 因而工程项目的风险存在于每个阶段。工程项目风险主要是由于不确定性事件造成的, 而很多不确定性事件又是由于信息的不完备性造成的。从理论上说, 项目的这种信息不完备的情况能够通过努力得到改善, 但是毕竟风险具有客观性, 无法通过主观努力完全消除。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人们的认识能力所限; 二是信息本身的滞后性。这种信息的滞后性是造成项目风险的根本原因。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招标人提供工程数量, 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因此具有强制性、竞争性和风险性。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产生的风险更明显, 因为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不规范, 配套管理措施不到位,使得人们对这种模式管理的认识远远不足,而且量价分离,市场的因素在其中占据了很大的成分,市场虽然有其一定的规律性,但也是千变万化、不好把握的, 因此无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都应该重视工程量清单定价下的风险管理。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风险分析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由招标人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因此具有强制性、竞争性、风险性等特点,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风险因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2.1 招投标实行合理最低价中标,即企业报价应不低于企业成本价的最低价中标,而成本价是承包商经过合理组织、优化资源配置、科学管理等手段而形成的个别成本,因此,承包商一方面希望中标获得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又希望能中标获取利润,这就要求有较高的科学分析判断能力,准确地分析投标中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2.2 承包方、发包方都被推向市场,而钢材、水泥、木材等主要建筑材料受到市场因素的波动较大,使原来就存在于招投标和施工管理中的工程造价风险更加凸显,特别是以固定总价合同承接的工程更可能面临着无法承受的价格变动造成的风险压力。
  2.3 长期以来,我国均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承包商的计价更多的是依赖政府颁发的定额和材料价格信息,缺乏企业自身价格信息的长期积累,造成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报价不能准确地反映企业自身的实际施工成本。
  2.4 由于工程的实施和投标报价阶段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无形中增加了各种生产要素的不确定性,投标报价的风险系数增大。
  3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控制工程造价风险的有效途径
  3.1 要及时建立企业定额,加强风险预测,预留必要的风险费
  首先,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低价中标,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是建筑企业预防风险的当务之急。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尽快转变意识,思考如何在现有数据基础上及时积累资料,以全国或当地定额为依据,结合企业自身定额水平, 着手编制既具自身特点,又符合长远发展的内部定额, 全面提高企业自主报价和风险防范能力。
  其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最大特点是把招投标双方都推向市场,风险自担。承包企业参考市场报价时,能否及时有效的运用信息进行市场预测,成为竞争和风险防范的关键。
  最后,风险本身具有意外性和不确定性,所以预留一定比例的风险费用是规避风险的有效手段,一般有预留金、总承包服务费和零星工作服务费。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总承包服务费指为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的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费用是指完成招标人提出的, 工程量暂估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以上费用均须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虽可在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不应视为投标人所有。竣工结算时, 应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作内容结算,剩余部分仍归招标人所有。
  3.2 合同订立阶段,要严格把好合同订立关, 约定风险范围
  1)签订合同时要有防范意识,做好工程量变更说明。订立合同系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行为, 除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的情形外,合同一旦订立,合同双方必须严格依照合同条款执行,任何一方违约,都须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在订立各类合同之前, 要加强对合同条款的事先审查,保证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全面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到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然。在合同签订前,对合同文件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条款内容是否完整全面、公平合理,定义是否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要进行全面审查。
  2)明确约定风险分担范围。由于市场价格风险较大,这对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施工企业来说, 所面临的风险是不可低估的。因此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工程项目,对合同双方应有一个风险合理分担的问题。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风险范围,当市场材料价格变化风险达到不合理程度时,仅施工企业一方是无力承受这种风险的。所以,按工程量清单计价中标的程项目,合同双方应当对风险分担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建设单位或投资方既不负责材料采购,又不对材料认质认价,将材料涨价风险全部让施工企业承担,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和诚信双赢的原则。
  3.3 施工履约阶段工程造价的风险防范与管理
  1)做好投标报价交底和合同交底,让项目管理人员了解合同范围、报价策略等,在履约过程中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密切关注合同范围以外的一些分部分项工程价格的签认和合同范围内工程量增减给企业带来的利润变化。杜绝大包大揽, 而不过问经济效益。
  2)对于不能回避的风险, 要及早采取措施将风险转嫁。也就是总包单位将一些工艺复杂、不熟悉领域的风险比较大的工程在投标阶段提出分包定向合作意向, 考虑在一定的利润空间基础上报价, 在工程中标后签订分包协议, 这部分风险转嫁给分包单位。
  3)索赔的有效应用。工程索赔贯彻项目实施的全过程, 重点在施工阶段, 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比如工程量变化、设计有误、加速施工、施工图变化、不利于自然条件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施工条件的变化和工期延误等。另外, 在索赔过程中要注意及时性、资料完整性和技巧性。
  4 结束语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系有关联的各项配套工作和大量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的情况下,建设各方只有增加风险防范意识,积极探寻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才能有效应对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中出现的诸多问题,营造一个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竞争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推动工程计价清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改革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王韵玲.工程量清单计价与风险防范[J].山西建筑, 2007.
  [2]宋恩龙.试论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承包价管理的风险控制[J].安徽建筑,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