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颁《招标投标法》第五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报价竞标”;第四十一条规定中标人的投标应符合“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价除外气显然,这些条文规定了招投标过程中价格的形成与确定原则,并且反映了我国工程造价的管理模式、计价办法进一步改革的指导思想,其实质内容就是“公平竞争,合理低价中标,但不低于成本价”。 

  目前大多数工程的合同承包价与预算造价的差距较大,反映出现行的计价办法已很难适应建筑市场的需要。而针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应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定额执行情况以及市场的运作情况,实行相对合理的成本价计算和工程计价办法,并按"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原则来考虑。这便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核心所在。 
  一、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是一种全新的计价模式,与过去几十年来一直沿用的定额加费用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 
  1.工程量清单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应上缴的各种税费等,有别于以往定额计价那样先计算定额直接费,再计算材料价差、独立费,最后再取费得到总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确定及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可避免各投标人因预算人员水平、素质的差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计算出的工程量相差甚远的弊病。 
  3.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适用于推行最低价中标的办法。 
  4.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中标的投标单价一经合同确认,竣工结算不能改变。 
  二、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意义 
  1.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这一进行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基础。 
  现行的投标报价的计算采用指令性计量计价的模式,计算规则、计算依据相同。这种计价模式由于招标人的标底计算与投标人的报价计算都是按相同定额、相同图纸、相同技术规程进行的计算与套价,因而“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与价格是静态的比较,是数学计算准确度的比较,根本无法真正体现投标单位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而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投标人在核实并确认招标文件所列的工程量后,即可按国家定额并结合本企业的企业定额单价进行计价,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工程量计算错误,不仅真实地反映出各投标企业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竞价能力,而且使招标工程的开展真正做到了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推动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 
  企业定额是投标人参加以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招标而"合理低价中标"的基本保障。能否建立起完善、科学、合理、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定额,取决于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使各投标人真正站在了“统一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平台上,使企业真正具有了自主定价的权力和参与市场正当竞争的条件,从而能促进企业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综合素质。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投标,各投标人真正竞争的方面主要体现为:企业内部人员素质、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技术生产力水平、劳动生产率水平、机械化施工水平等方面。而所有这些,均应集中反映在企业定额里。另外,按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应注意“社会平均成本价”与“企业自身个别成本价”的差别。“不低于成本价”现阶段可理解为:首先,企业投标时的自主报价可以低于社会平均成本价,即通过概预算定额编算出的标底价格。其次,企业在投标报价时不应低于个别成本价,即通过工程量清单及企业定额确定的价格。因此,"合理低价"要求企业在投标竞标时的低价不是盲目的压价,这种合理的、不低于成本的"低价"只能以企业定额为依据才能真正具体反映出来。 
  三、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招投标的程度 
  1.工程项目招标前准备阶段招标之前,招标人必须了解工程价格的市场行情和各种应缴费用的情况。应聘请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工程中介机构调查,提供有关工程单价报告,为下一步工程招投标作好充分准备。 
  2.工程项目施工招投标阶段工程项目通过招投标的有关程序,交形成若干重要文件和重要资料,如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工程量清单、工程标底、投标书、标书评审报告以及中标通知书等,其中有不少内容直接关系到该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造价控制的主要因素,应予以足够重视。 
  (1)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起点。招标文件应该全面、准确地体现业主的意愿,并有利于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否则将给日后的施工管理与造价控制造成困难,甚至引起索赔。例如有关图纸外增加工程如何结算的问题,如果招标文件没有明确,那么在竣工结算时就会引起增加部分是执行投标单价还是定额单价的争议。类似的文件漏洞,常成为投标人追加工程款的突破口,招标人容易陷入投标人以低价中标后大幅度调增造价的圈套。招标人应按有关"招标投标法"的规定,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并根据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有关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编制原则、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的分部分项、计量单位等编制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般为 :a根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确定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b根据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计算工程数量。附注(分项工程工作内容、分项工程工艺的特殊要求、分项工程中主要材料的要求)。 
  (2)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在现行招标投标制度下,多数招标人均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工程量清单和相应的标底。标底介指招标人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工程内容所需费用的期望值,计算内容包括直接成本费、间接成本费、税金、企业管理费、施工措施费、现场管理费等。最后,根据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和汇总表规定的内容逐项填写。工程量清单编制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每一子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表述准确、完整,应做到不多算、不少算、不漏项、不留缺口,并尽可能减少暂定项目,以避免日后的工程造价追加。投标报价的计算应依据反映企业自身的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企业进行。其组成内容和方法与标底价的计算对应一致。具体计算分项工程单价时可以采用三种方法:工料单价法(工料单价=直接成本)、成本单价法(成本单价=直接成本+间接成本)、综合单价法(综合单价=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风险金),具体采用方法应按工程招标方招示文件中的规定执行,并按统一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同时,应该指出的是,投标人在确定投标报价时,应认真领会、理解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并对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仔细审核工程量清单列表及主要项目。 
  总之,在招投标市场中推行和完善工程量清单报价办法,可以杜绝故意压价、无序竞争,避免因计算错误等因素造成的失标或中标,真正实现“合理低价中标”,以维护发、承包商的合法利益,更好地规范招投标行为,促动施工企业;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