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针对工程结算审查对于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意义,深入探讨了在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编制及合同管理两个方面对工程结算审查质量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关键词】工程结算审核;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合同管理;影响及措施 
  工程结算审核是发包方审计部门或发包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以承包方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为依据,对工程结算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核实,因此工程结算审核对发包方节约工程费用,降低工程造价起到重要作用。工程结算审核是一门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技巧性很强的工作,其中影响结算审核的因素有很多,本文主要从招标阶段的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编制、合同管理两方面分析对工程结算审核的影响。 
  1 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编制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影响 
  随着工程量清单招标模式的快速发展,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在工程结算审核中扮演重要的角色。然而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编制中却出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终将会影响工程的结算审核。 
  1.1 工程量清单 
  1.1.1 工程量清单漏项 
  1)常见的工程量清单漏项表现形式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导致的工程量清单漏项; 
  (2)清单编制时没有列入设计图纸中具体做法不明确的内容,导致工程量清单漏项; 
  (3)清单编制时遗漏了数量较少的工作内容导致工程量清单漏项; 
  (4)工程量清单编制时对招标文件补遗等材料的疏忽导致工程量清单漏项。 
  2)工程量清单漏项问题产生的具体原因 
  (1)对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条款不熟悉; 
  (2)对施工工艺、施工流程或施工规范不熟悉; 
  (3)招标图纸设计深度不够或不完善; 
  (4)未能认真审阅、核对招标图纸; 
  (5)编制校对复核制度不健全、不到位。 
  3)工程量清单漏项对结算纠纷的影响分析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不但会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也会引起措施发生变化。根据《2008清单规范》4.7.3条、4.7.4条等相关规定,清单漏项引起的结算纠纷机理见下表1所示。 
  1.1.2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或错误 
  项目特征是用来描述项目名称实质内容,直接影响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用于区分清单条目下各具体的清单项目,是对体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价值的持有属性和本质特征的描述,由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所导致竣工结算纠纷比比皆是,下文将对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和错误进行分析。 
  1)特征描述不完整 
  项目特征描述不完备主要指对于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必须描述的内容展开了全面的描述。对其中任何一项必须描述的内容而没有进行描述时都将影响综合单价的确定。因此涉及正确计量的内容必须描述,如门窗洞口尺寸;涉及结构要求的内容必须描述,如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涉及材质要求的内容,如油漆的品种、管材的材质等;涉及安装方式的内容,如管道工程中钢管的连接方式。在对一项目特征进行描述时,必须对2008清单中所要求几项特征分别进行描述,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均构成特征描述的不完整。 
  2)特征描述错误 
  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错误包括项目名称书写错误、规格尺寸以及计量单位错误等。2008清单4.7.2款明确规定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对一项目进行特征描述时,必须准确描述2008清单中要求的各个方面,其中任何一项描述错误都会导致该项目报价的偏差,且均会构成对该项目特征的描述错误。 
  3)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对结算纠纷的影响分析 
  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产生的影响是很明显的。根据《2008清单规范》3.2.7条等相关规定,项目特征描述不准确引起的结算纠纷机理见表2所示。 
  1.2 综合单价的确定 
  招标控制价的确定最主要的是综合单价的确定,这个关键主要与两个因素有关,一个是项目特征描述及清单子目小的定额项目组成,一个是主材的价格。在分部分项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特征描述所体现的组价原则来套用定额和计价,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考虑的各种因素包括风险费用,在综合单价的组价中也要考虑,避免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脱节。 
  综合单价可以为工程更新、增项确定单价提供计算依据,比如当工程变更项目合同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时,可参照招标时招标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综合单价,再按原招标时中标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相同比例确定工程变更新增项目单价。 
  2 合同管理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影响 
  由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时必须严格遵守承发包双方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此合同的规范与严密有利于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2.1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是工程竣工结算确定的基础 
  2.1.1 施工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发包方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主要委托发包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和造价工程师对项目的建设进行管理。管理过程中的承包商、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及发包方代表都是依据施工合同为工作基础来完成各自应该履行的职责、权利和义务。这些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履行都直接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2.1.2 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相关条款是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确定的依据 
  工程竣工结算是指一个单位工程、单项工程或建设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并经建设单位及有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后,由承包商按照施工合同及工程造价等有关规定。在原施工图预算、招投标报价、合同价格的基础上,考虑在施工过程中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工程索赔款(包括工程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代用等)进行调整、编制、经发包商审核确认的最终建筑安装价格。   2.1.3 施工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保证 
  施工合同订立的作用之一是为了维护双方合法权益。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就会影响另一方权益,就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都以施工合同为依据,最终以经济来衡量。让违约者付出经济代价,受害方得到经济补偿,违约责任及违约条件是工程竣工结算的基本保证。 
  2.2 施工合同类型的选择决定了工程结算方式及结算审核的难易程度 
  施工承包合同方式有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其中成本加酬金在国内应用极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常用的就是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两种合同方式。 
  2.2.1 不同的合同方式,竣工结算方式不同 
  “固定总价合同”俗称“总价包干合同”、“包死合同”。固定总价合同的价格计算是以图纸及规范为基础,承发包双方就施工项目协商一个固定的总价。采用这种合同只有在设计和工程范围有所变更的情况下,才能随之做相应的变更。除此之外,合同总价是不能变动的。 
  “固定单价合同”是以固定综合单价结算,工程量按施工图、工程变更单、现场签证等按实际完成的量进行计算。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制。综合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随物价波动等而调整。 
  2.2.2 不同的合同方式,价款调整的处理方式不同 
  施工承包合同一经确定,工程施工发包承包价格也同时确立。但由于工程建设的特殊性,合同确定的价格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工程施工的展开,追加合同价款的情况时有发生,价款的变化均以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调整,追加的合同价款作为原合同价款的补充增加部分与原合同价款构成合同总价款或竣工结算价格。不同的合同方式,价款调整的处理方式不同。 
  2.2.3 不同合同方式,解决工程竣工结算纠纷难易程度不同 
  工程竣工结算难易并不在于工程本身的复杂程度,也不在于造价计量计价的计算难度。关键在于在结算过程中纠纷控制及纠纷解决的难易上。 
  3 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编制及合同管理问题的预控措施 
  3.1 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编制的把关 
  3.1.1 坚持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 
  编制高质量的工程量清单的前提条件就是坚持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原则,按照编制程序一步一步的进行,编制出来的清单才条理清晰,便于审核,在具体项目时要坚持“五统一”的原则。 
  3.1.2 正确计算工程量 
  工程量是招标控制价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基础数据。预算定额的计算规则和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是有区别的,在根据施工图纸进行工程量计算是需要加以区别,分别计算清单工程量及对应的定额子目工程量。 
  3.1.3 准确描述清单的项目特征 
  准确地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是保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质量的前提,在描述清单项目特征时要规范、简洁、准确、全面。应遵循两个基本原则:1)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规范附录规定内容,项目特征的表述按拟建工程的实际要求,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2)对采用标准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偶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项目特征描述可直接采用详见**图集的方式。但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部分,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补充。 
  3.1.4 合理确定综合单价 
  综合单价的确定与两个因素有关:项目特征的描述以及清单子目定额项目的组成;主材的价格。 
  首先要认真学习清单规范,清楚每个清单子目下有几个定额项目。其次结合工程的实际和经验最终确定每个清单下的定额子目进行组价。 
  目前招标文件中常用的主要材料价格的取定办法有两种:1)按指定的当地工程造价部门发布的某一期材料设备指导价取定。2)按业主指定的厂家产品规格型号询价或业主直接指定价格。 
  3.1.5 写好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 
  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除了明确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外,重点要对设计不明确、不详细,甚至设计错误的地方作说明,便于投标单位报价以及为施工和结算做好充足的准备。 
  3.1.6 认真检查复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除清单编制人要对清单进行仔细检查外,还应安排审核人员进行复核。 
  3.2 提高签订合同的质量的主要对策 
  3.2.1 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条款的完整性和严谨性是合同履行顺利的保障。合同审查时要注意: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否完整、规范;合同条款是否符合经济法规等国家规定要求;合同的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相一致;合同中是否对责任和奖罚作了明确规定等。对一些重大的工程项目或合同关系和合同文本很复杂的工程,应将合同审查的结果聘请有关法律顾问和合同专家进行审核。以避免或减少相应的风险,减少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的失误。 
  3.2.2 合同方式的选择 
  合同方式是整个合同的核心、灵魂。合同方式是工程造价计价、控制的关键,涉及工程价款的调整、变更签证等均得围绕合同方式来制定。要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的复杂程度、施工图纸、现场条件、施工工期等判断采用何种计价方式更合理、更能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3.2.3 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 
  施工合同的签订必须以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为依据,合同的内容必须与招标文件和投标书一致。这是中标后承包合同签订的一个基本要求,合同双方应十分注意和重视。 
  4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招标阶段做好对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的编制及合同管理两方面的把关,无论是对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还是对解决结算纠纷都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所以提高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编制及施工合同的订立质量,从前期做好对造价控制的准备,才能更加清楚的划分责任,避免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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