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民经济高速增长,基本建设投资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占的比重在不断提升。为确保投资效益,国家对政府投资项目强制实行招投标,把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活动全面推向市场化运行轨道。自2000年《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招标投标制度在建筑市场中的主导地位得以稳步确立并深入发展,竞争已成为建筑产品市场价格形成的主要方式。招投标制度的施行,客观上要求必须有与之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与运营机制,以确保建设项目在招投标过程中的标底价、投标报价、评标、定标、中标合同价、结算调整价等一系列工程计价活动,能够适应市场机制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下得以进行。这就使得我们传统的定额计价必然要尽快地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转变。正是适应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必然趋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于二00三年二月十七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颁布实施,自二00三年七月一日规范执行基准日起,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改革,将掀开崭新的历史篇章,全面步入“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部门动态监管”的良性轨道。

  一、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意义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深化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推进建筑业市场化进程的重要途径;是有效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治本措施;是建筑业发展适应国际惯例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国内外实践经验证明,在我国几十年“定额计价”与近年来“量价分离”计价改革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建筑市场的具体情况,稳步推进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发展要求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完全可行的。

  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建筑市场运行的核心环节。长期以来,由于建筑产品投资与生产服务体系的多元化以及建筑产品生产周期、生产工艺、价格确定的单体性、相对连续性与多变性,我们一直未把建筑产品当成真正的商品,建筑产成品的定价也就没有完全遵造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来确定。伴随着建筑业市场机制的建立发展,工程造价的合理控制,建筑产成品的生产成本与市场价格怎样通过市场规律中“竞争”与“价格”的辩证关系来合理确定,就成为基本建设领域广为关注的焦点问题。建国以来,我国基本建设领域的承发包计价、定价一直实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标准定额计价管理模式,这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为我国通用定额体系的建立发展以及社会主义基本建设投资控制发挥了重要的经济保障作用。改革开放以后,为适应建筑市场深化改革的要求,工程造价管理提出了"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的动态管理机制,改革传统的定额管理与计价模式,实施了有利于市场竞价的"量价分离"。即:将工程预算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与单价分离,人、材、机的消耗量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以及施工企业的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水平来确定,而定额中人、材、机的价格,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间接成本(包括企业管理费用、利润及其它费用)由各企业根据市场行情及企业自身实际自主报价。控制量的目的在于保证工程质量与项目工期,指导价的目标就是要逐步走向市场定价。这一改革措施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发展的初期,对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加入WTO,建筑业市场化进程的步伐在不断加快,“量价分离”计价办法中对定额人、材、机消耗量实施国家指令性管理的弊端越来越明显。法定耗量反映的是社会平均劳动生产率条件下的实体消耗水平,不能准确反映各施工企业的个别生产成本;不能全面体现企业技术装备水平、人员素质、管理水平与劳动生产率差别;无法保证各企业在投标竞价活动中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全方位实力竞争。因此,一种改革传统定额计价方式,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原则的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应运而生。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实施对于改革传统计价模式,实现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首先,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管理深化改革,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定价”良性机制,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环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并与国际接轨建筑市场的必经途径。其次,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充分发挥价值规律的经济调节作用,实现公平竞争,有效规范工程承发包活动中业主及施工企业计价行为,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第三,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通过公开、透明、规范的项目清单发布,可以有效规范招标单位的发包行为,淡化由于长期买方市场造成的发包方意旨主导现象,杜绝暗箱操作、弄虚作假,并通过风险共担机制,促进招标单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第四,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各施工单位在竞标中必须对清单项目科学合理报价,因此要求各企业必须对本单位工程成本、利润水平进行认真分析、统筹考虑,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并依据企业工料机消耗量水平确定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等要素的投入与配置,优化组合,合理控制现场费用和各项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精确报价,以求使自己的行业发展优势、综合实力水平通过投标竞价,将建筑产品的价格优势转发为竞争中的胜势,这就在客观上促进了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技术革新、精干队伍、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的积极性与能动性,进而以此带动各施工企业整体实力与服务水平的综合提升,不断促进整个产业的良性发展。第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各级造价管理部门加速改革的步伐,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由运动员向裁判员的角色转变,更好地履行政府对工程造价的计价监督与市场调控职责。

  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我国的基本建设投资控制体制来讲是一项全新的计价规范。它的科学性、先进性、严谨性已广为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工程实践所证明,现已成为市场经济较发达国家和地区基建投资控制广为采用的国际惯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是指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招标人(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它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它是由招标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统一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的,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其它项目清单三部分内容,是投标人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综合单价及工程投标总价的计价基础。工程量清单计价所体现的基本原则就是:通过投标人的公平竞价来形成待建项目实体消耗与措施项目的最优综合单价,项目实施过程中单价包死,工程结算在清单基础上计量支付。从而最大限度地保证项目建设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价真实体现承包商的生产成本,体现生产服务体系中先进生产力所代表的市场价格水平。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操作步骤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作为国家标准自二OO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明确界定了国有投资项目工程计价及招投标必须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国有投资项目在工程承发包市场上目前仍占主导地位,政府仍是基建领域最大的业主,政府投资项目投资管理的方式与经济实效一直是广大纳税人(人民群众)聚焦的热点问题。同时,政府项目的管理模式又对我们整个建筑市场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广实施,对于整个建筑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核心内容。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具体规定,结合当前我市建筑市场所具备的基本条件,我们认为,工程量清单计价与传统的定额计价在方法、程序、适用条件等诸多方面均存在着本质差别,它需要发包单位、承包企业、中介机构及广大概预算专业人员要建立市场价格机制的理念与经营方略,熟练掌握规范"四统一"(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基础之上的个别成本分析技能,方可实施具体操作。同时要求造价管理机构与招投标管理机构要建立完善的法规保障体系以保证其顺利运行。因此,在清单计价的实施过程中,应遵循循序渐进、稳步推行的方针,切不可盲从急进,以免为正常的招投标活动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从全国试点省市的经验来看,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应抓好以下几个环节的重点工作:

  (一)正确处理好通用定额向企业定额的过渡问题,积极构建代表各施工企业实际水平的企业定额体系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科学计价方法,它最实际地反映了符合市场行情的工程实体消耗量及相关费用。采用清单计价编制的企业投标报价代表的是各施工企业的个别生产成本,是各施工企业通过自主报价参与市场竞争,技术水平与管理水平的综合体现。所以清单计价要求以企业额定为基础,实现个别成本计价。但就目前实际情况而言,我们的施工企业还不具备自己的企业定额,这就要求我们在清单计价开始实施的初期阶段,要充分利用现行通用定额来指导计价,分析投标报价的合理性。现行的通用预算定额,其人、材、机耗量与工艺水平的取定是国家多年工程建设实践经验的积累,各专业定额子目齐全且划分合理,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制原则也是以现行"全国统一工程预算定额"为基础,特别是在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等方面,均与全统定额保持了衔接。因此,现阶段各施工企业没有必要去作大的变动,或是重新构建全新的清耗量定额,客观上讲各施工企业还不具备大规模构建全系列企业定额的条件。较为科学实用的途径是,在各级造价管理机构的指导下,以通用定额为基础,根据各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当修改、调整定额含量及价格,补充缺项子目,通过各类典型工程的成本分析,确定企业工程实体清耗与通用定额之间的幅度差,为清单计价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合理确定与投标竞价提供准确的计价依据。只有通过不断的工程计价实践与系统的技术资料积累,各施工企业在建立完善了自己的成本分析与经营预算管理体系后,才可逐步建立起各企业自己的定额体系,这就是我们讲的过渡期问题的实质所在。

  其次,在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考虑目前施工企业改制尚未全面完成的现实状况。国有、集体老企业与新设立的股份制(私营)民营企业之间,由于众所周知的历史原因,在管理机制、企业负担及技术装备水平等各方面都存在着差异,由于这种差异造成的企业经营成本上的差别必将给这些国有老企业在参与市场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竞价带来不利影响。但是,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现代企业制度与之相适应的基本原则是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这期间尽管会有改制带来的挫折与阵痛,但从国家与民族的长远利益出发,我们必须改革陈腐过时、制约发展的企业机制,只是在改革的进程上要选择科学合理的途径和相对适度的过渡期限。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造价管理改革适应市场定价机制的具体措施

  新计价办法的实施可能会给建筑市场带来一定的影响和振动,同时由于我们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管理等规范市场竞争环境的各项措施还不是很完善,因此对于招标人及投标人都可能造成一定的潜在风险,这就要求我们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尽快通过试点运行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完善包括担保制度(履约担保、支付担保)在内的各项法规体系建设,确保清单计价的顺利推广实施。各级造价管理机构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转变职能,打破陈旧的指令性计价管理模式,迅速建立相应的定额与市场信息服务体系。要积极建立合同价(中标预算)及工程竣工结算备案制度,一方面,通过备案可以直接掌握市场价格水平,为分析、测算各施工企业的成本价格水平积累技术资料,进而为各类工程合理成本价的评定提供准确合理的造价指标;另一方面,通过备案审核,可以及时有效地监督各咨询机构及执业人员的计价行为,及时发现问题,纠偏扶正,建立执业不良记录档案,正本清源,净化队伍,保证清单计价的准确合理,扼制哄抬标价及恶意低价抢标现象的发生。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需要对原来以定额计价为基础的标底编制、投标报价、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以及施工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相应的改革和完善

  工程量清单计价要求从根本上实现真正意义的公平竞争,低价中标,通过最为简洁单纯的计价方式与衡量标准来最大限度地实现市场竞争的公开化、透明化,进而彻底杜绝各方主客观因素对招投标与计价工作的干扰,实现企业自主报价,最优价格中的。因此我们在推行清单计价管理办法时,要统一协调好招标办、造价站、稽察办等相关单位的联合执法;招投标的相关规定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紧密结合、不留缺口;稽察工作要对违规计价及扰乱正常招投标秩序的单位、个人及时严肃查处,以确保在清单计价及清单招标过程中的合理低价符合市场价格水平及企业合理成本价格水平,有效杜绝不负责任的恶意低价抢标行为;要研究探索中标后的跟踪监督监管机制;推行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组织和设备投入承诺制;推行市场主体各方责任保险和工程保险制度;建全企业自律惩戒制度及市场责任追究制和清出制度;引导各企业建立适应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科学报价方法,倡导"诚信竞价、理性竞争",使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有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

  总之,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施行,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各相关管理机构带来了一次管理机制上的历史变革。同时,也给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规范操作和按市场规律运行提出了新的课题。面对机遇与挑战,我们必须抓住契机,深入研究,扎实细致工作,理顺各方面关系,创造有利条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把工程量清单计价工作全面推入规范化的轨道。